感情这件事,应该保持原则,男人更懂的,无理取闹不对,大事清楚小事放,妻子怕生气,病不是高兴出来的,年龄大了老婆是最近的人,两个人争创五好家庭。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是相对的,就象有些男生也很优秀,找的女人不怎么好一样的!世间的事一般就是这样相配的!
杭州碎尸案让人匪夷所思,敢问许某之前是否还有接触过其他女性?
目前结合新闻报道和警方披露的内容来看,目前与杀人犯许某有牵连的,主要有3个女性,结局都可以说很悲惨:许某老婆来女士,两人年轻时候还是初恋,因来女士家人强烈反对,双方分手,各自结婚。十几年后,许某千方百计打听到来女士的联系方式,在许某的攻势下,来女士再次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与前夫离婚,2008年与许某结婚。婚后生活,差强人意,早几年二人就闹离婚,被朋友劝住。俗话说,劝和不劝分,没想到许某在一年前就网购了绞肉机,7月5号凌晨趁来女士熟睡将其杀死,而后碎尸灭迹,镇定自若,自导自演,误导警方来女士是被人骗走了,远走高飞了,拼命往失踪案上面推。甚至躲过了警犬的追踪!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警方在化粪池找到确凿证据,案件告破,经过审讯,徐某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死刑立即执行!许某前妻官女士。许某与来女士分手后,与官某结婚,两人育有一子,现年29岁,网传许某利就是为了给这个儿子准备一套婚房而铤而走险杀人。当许某再次联系上来女士以后,经过一段时间交往,两人就决定结婚。但是官女士多次拒绝离婚,最后一次许某掐着官某的脖子威胁:不离婚就杀了你!而后两人离婚。许某与来女士2008年结婚,这时许某儿子17岁。官某是幸运的,因为当时如果不离婚,真有可能被许某杀死、毁尸灭迹,新增一桩失踪案!官女士闺蜜刘某的女儿楼某洁,也就是18年前命案的被害者,遇害时16岁,其母刘某是当地的小有名气的女企业家,其舅舅刘小祥是许某的好朋友。由于当时没有电子监控设备,加上犯罪嫌疑人狡猾凶狠,留下的证据很少,加之当年对命案的重视程度不够,被害5天后就匆匆火化下葬,以致于悬案18年至今。18年前,许某利37岁,身高一米七多,体型偏瘦。因为许某与被害人一家、被害人舅舅关系都不错,没有引起太多怀疑,火化下葬那天,许某利还买了寿衣到场。目前其家人已经提请警方将此案结合杭州杀妻案一同审查,有很多朋友都怀疑就是许某,除了两案凶手都很凶残狡猾,许某在杭州杀妻案中的种种表现,让人们感觉他很有“经验”,怀疑很可能有其他没被查处的犯罪行为,更怀疑来女士是因为知道许某的把柄而被杀人灭口,希望警方能够尽快详查细查,让案情大白于天下!
你问得很含蓄!他有接触过其它女性吗?他是第一次作案吗?来女士是他手下第一个惨死的冤魂吗?
一.花季少女惨死家中!
18年前的那一天,是刘女士一生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她与许某前妻外出归来,惊见16岁的女儿楼某洁,悄无声息的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
她的右脖上有道大口子,一刀致命啊!
家中门窗完好无损!
是谁,趁楼某洁的母亲不在家,进到家来的?
这个人肯定是楼某洁认识的!
因为有两种可能:
1.她开的门;
2.那人有钥匙。
有一位邻居看到有一个一米七以上、偏瘦的男子从他家出来,没看到正脸!
而体型是和许某很符合的!
警方没找到有力的证据,因此少女之死成了一桩悬案!
5天后,就为楼某洁举行了葬礼,葬礼那天,许某来了,还为她买了寿衣!
二.许某的女人缘。
刘女士是当地著名的女企业家,同时是许某前妻的闺蜜。
网传,许某曾是刘女士的男朋友,许某还曾向她借过钱被她拒绝,后来他又找来女士借钱。
总之,和许某接触过的女人除了他的两位妻子,还有一位就是刘女士,当然有没有其它人,我们就不知道了,没有证据的话不能乱说。
许某为何那么狠,一定要杀了他的妻子?
他的妻子为何一定得死?为什么?为什么?
想当初,他的两位妻子都那么爱他,结果呢?一个被掐着脖子被逼着离了婚,一个被掐死了碎了尸!
哎,有的男的,宁愿这一生都不要认识!
学会识别男人,是女孩子乃至女人一辈子必修的功课呀!
三.少女之死的反思。
可惜了那位花季少女,花还未开,就被人生生的折断了!
这件事给了所有父母一个深刻的教训:孩子一个人在家,不要给任何人开门!
也给单身母亲一个深刻的教训:和其它男人交往,尽量不要让他到家里来,尤其有女儿家庭,要和任何男人保持距离!
听说楼某洁长得很好看,不知那个男的是不是见色起意遭到孩子的反抗,性侵未成然后杀了她;又或者是刘女士无意间得罪了那个男的,那个男的报复到她的女儿身上;又或者是没有杀人动机,是临时杀人。
总之,是太残忍了!真的不希望凶手是许某!
因为如果那样,楼某洁的舅舅一定接受不了,他们当初可是好朋友啊,还是他介绍他的姐姐和他认识的。
四.望冤魂沉冤得雪!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没有任何理由为杀人犯开脱!
人的生命权必须得到保护!
从前逝去的花季少女的命案也希望能早日破案!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应只成为人们内心的劝慰之语!
许某进了监狱,来女士死无全尸,这样悲惨的事情竟然降临到一个弱小无辜的孩子身上!
来女士的小女儿,多希望你能忘了你的父母,多希望你还能像从前一样纯真的笑!
我们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能让孩子们永远幸福的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