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没逃走可能有四个原因据李某讲,她14周岁的时候,就遭到了鲍某的性侵。那么,她为什么没有逃走?为什么没有向老师同学求助?我认为有四个原因:
一、羞于启齿。14岁,李某还是一个心智不太成熟的年龄,被性侵这种事,她可能认为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事,对别人无法启齿。加上鲍某告诉她:“不能对任何人讲。”这可能是她没逃走、没求助的一个原因。
二、两人关系还未恶化。当时虽然被性侵,她和鲍某的关系还没有恶化。如果鲍某的聊天记录是真的,里面还有两个人的亲密内容。比如李某称鲍某“亲爱的”、“订婚”、“再等我两年结婚”等。经鉴定,这些内容如果是真实的,说明那时他们的关系,还不致于“逃走”、“求助”。
三、经济原因。李某的吃、住、上学、日常花销,在经济上都由鲍控制。她如果离开了鲍某,她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以,她无法轻易逃走。
四、家庭原因。也许李某的妈妈,没有接纳她的条件。假如周妈妈已经组织了新的家庭,这个家庭能不能容得下她,这都不好说。
李某没有逃走,没有求助,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网友,对此有何看法,可在评论区留言。
李星星在这3年间为什么不逃走呢?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我们现在都是以案外人的心态来看待这个事情,自然觉得被害人的行为可能存在这种或那种的不合理性。就像有的网友所说的,为什么发生第一次性侵之后,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不想父母求助?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
女性发生性侵及时选择报警或向他人求助,别说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即便是今天很多成年女性,在面对性侵案件,都没有及时报警或选择向他人求助。这是看到的一个数据。据不完全的统计显示,我国女性在发生的案情之后,只有7%的人会选择报案,而绝大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
沉默是多数女性面对这类事件的态度。这个跟多数人的心理及我们的社会现状是有关系的。试想,我们是一个羞于谈性的社会,更何况要一个女性向他人讲述自己遭受性侵这样的事情!绝大多数的女性会基于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思想观念,以及自身怯弱,而不敢向他人陈述,不愿意选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