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1年中考体育考试缓考免考规定
(一)病、残学生免试
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区县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42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
(二)缓试
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缓试申请,由所在学校、区县教育局、区县招生办审查确认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同意,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区县体育与健康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各区县不得另设补考专场。
2免试、缓试办理程序
凡符合病残免试、缓试规定的考生,需填报《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病残免试、缓试审查表》,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生理期原因申请缓考可附校医签字),经学校、区县教育局、区县招生办审核鉴定后,统一上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备案。考生免考、缓考申请及审核截止日期,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县教育局、区县招生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