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中秋过后,最重要节庆便是冬至了,又称“盂兰盆节”,后被民间也称“鬼节”。中元节自清朝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渐渐成为一个重要节庆。日本汉学家太史文曾说:“作为一个复杂的象征性风波,中元节让社会各个阶层聚于一处,并彰显出了多种价值观的混和,这些混和令人回味。”
影片《倩女幽魂》剧照
实际上,中元节根植的底泥与中国历史上的鬼文化息息相关。鬼文化对于现实影响深远,招魂、守孝、服丧等殡葬典礼是中国几千年来延续不断的传统。在现实之外,鬼文化在中国文学领域同样大放异彩,以记叙鬼怪故事为主要内容的章回体小说正是其杰出代表。这种古典小说诞生并流行于魏晋南北朝,一方面不乏宗教迷信思想,另一方面也展示了文人对未知世界的魔幻想像。在所有这种想像和延展中,“人鬼恋”是不得不提的存在。
自东晋南北朝开始,人鬼恋的情节开始在章回体小说中出现。这类述说生者与鬼魂之间婚姻恋情的故事最明显的“套路”是,男女/人鬼双方大多赶超了现实禁锢,愈发自由地抒发欲望与爱恨——这其实也是其在古今吸引了诸多鬼故事爱好者的诱因之一。明天,界面文化(公众号ID:)为你们梳理了中国古典文学中人鬼恋故事的现实基础、演变与发展,以及我们在当下语境内可怎样从性别观、婚姻观等角度考量这种不凡恋情。
冥婚风俗是人鬼恋的现实起源
《说文·鬼部》给鬼下了个定义:“鬼,人所归为鬼……鬼阳气贼害,故从厶(古同‘私’)。”在生者眼中,鬼多是有害的,文学里也有许多恶灵的形象和故事。受这些观念影响,招魂等殡葬典礼常常系统而隆重,目的之一便是为了求得心安:为伤者举办隆重的殡葬典礼,迎合鬼魂并令其满意,以避免鬼魂作怪,活人因而获得安宁。基于这些心理,冥婚现象出现,并成为了蕴育人鬼恋故事的现实起源。
据史籍记载,冥婚最早出现于汉代。《周礼·地官·媒氏》中写道:“禁安葬者与嫁荡者。”此处的“迁葬”和“嫁荡”是冥婚的两种不同表现方式,分别指为已婚成年人死后、未婚未成年人死后召开的婚宴。自唐代到清代这2000多年间,举行冥婚的风气在市井平民与帝王医生之间仍然持续,《北史》《旧唐书》《元史》以及各地地方志都对此均存有记载。甚至是在现代上品寒士女主角,冥婚也仍在河南等地流行,学者刘晓撰写的《山东省文登市冥婚风俗调查与研究》便是这一事实的旁证。
关于冥婚的动漫
文学上,冥婚被用来借鉴写成故事,人鬼恋便是其中一种。在那些故事里,女性与女鬼相遇,因而相识,成家或则一拍两散。冥婚甚至还影响了人鬼恋故事的分类。四川学院院长洪树华在《宋前文言小说中的冥婚及其文化意象》一文中,将清代曾经文言小说中的冥婚故事分为“合葬式”、“入墓庙结为夫妻式”和“女鬼自荐枕席结为夫妇式”三种类型。以清朝蒲松龄所著的《聊斋志异》为例,其中的人鬼恋故事大多在这三类的范畴中,是对当时冥婚风俗的直接反映。
冥婚还影响了人鬼恋故事的创作思想。传统的鬼魂信仰觉得“鬼无所祭、无所归必为害”,已婚的鬼魂更甚,因而,让鬼在阳间过上夫妇生活上品寒士女主角,使其死有所归,成为家族合法成员而享受祭拜的话,鬼便不会再外出使然,生者也能过上安宁的生活。冥婚的这一出发点也在人鬼恋故事中得到了重现。在《聊斋志异》中的《莲香》和《鲁公女》等篇章里,已婚夭折的女鬼来到人间,找寻女性来甩掉凄惨的闲逛生活,便是冥婚文化理念的投影。
每一个时代的人鬼恋故事都在创新
自东晋南北朝起,人鬼恋故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发展脉络,其思想内涵也不断变化:从注重门第到自由恋爱,再到指出道德,人鬼恋的故事看似长治小异,虽然也仍然在创新。到了20世纪,人鬼恋的故事甚至还涉及到了对革命的阐述,再一次扩宽了这一类型在文学上的表现与摸索。
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篇人鬼恋故事是《列异传》中的《谈生》。在这篇小说里,男主人公因女鬼最终收获了感情、家庭和地位,门第的差异与变化耐人寻味——从简陋的平民到贵胄的望族,男主人公的横祸在相当程度上是当时人们渴望翻身变名流的心愿之寄寓——这与东晋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严格的门阀制度不无关系。
到了清朝,因武举制度出现,门阀制度开始衰落,这类述说贫苦女性赢取富贵人家女鬼的人鬼恋小说发生变化,不太可能再有一个《谈生》那样的“完满”结局。《裴徽》便是旁证之一:男主人公长孙绍祖与女鬼相爱,女鬼也附赠他赃物,可赃物并不非常值钱,长孙绍祖也并未因而获得社会地位。
及至南宋,门阀制度彻底消亡,居民阶级盛行,个性解放思潮萌发,人鬼恋的小说主角们也开始了自由恋爱。汤显祖的《牡丹亭》是个中巨擘:杜丽娘因爱而死、因爱而生的故事被传为佳话。清朝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开始在人鬼恋小说中宣讲道德的重要性。在聊斋的故事里,道德成为了决定一些男主人公命运的砝码:女性若是正人君子,最后便能收获完满感情;若是存有恶念,轻则遭到惩戒,重则搭上一条性命——《聂小倩》《画皮》等许多篇章都证明了这一点。
《聊斋志异》蒲松龄著
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不仅道德宣教之外,《聊斋志异》的创新还在于将女鬼头上的人性与鬼性高度融合。蒲松龄通过营造氛围、描摹鬼的形态和“超人”的能力来彰显女鬼的鬼性,又使她们退去了鬼可怕低贱的原始面目,反倒饱含了光辉温暖的人性美。《聂小倩》一文里,女鬼聂小倩在被宁采臣的正直感动后,帮助他转危为安,还嫁给他做鬼妻,后生育两个孩子。这样的故事安排,与唐朝瞿佑的《剪灯新话》中《牡丹灯记》的写法大有不同:在瞿佑笔下,女鬼在身分曝露以后,便拉上男主人公到阳间做鬼夫妇去了。
清末时期科学主义思潮盛行,但人鬼恋故事不但没有消失,反倒因时代发展平添了新的内涵。1937年,徐訏发表长篇小说《鬼恋》,述说了一个不这么正统的“人鬼恋”故事:一位还活着的男子,却仍然自诩是鬼,在感情与革命之间,她选择了前者。李碧华后来的《胭脂扣》以自尽而死的女鬼返阳的桥段,道出了她对感情的怀疑:真正的感情,在这个年代是否还存在?
陷入“套路”的性别观和婚姻观
综观中国文学史上的人鬼恋题材小说,我们不难发觉其中个别“套路”:故事里几乎只有女鬼而没有男鬼,产生了一种“生男女鬼”式的故事模板;结为婚姻的感情也大都获得了女方家长的肯定,等等。这样的安排映射了封建时代的现实,而在现今语境下,我们又该怎么考量这种“套路”所折射出的性别观和婚姻观?
自古以来,人鬼恋小说的作者绝大部份是女性,再加上故事情节部份雷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生男女鬼”模式折射出了女性作者群体自身的心愿和心理须要。在《聊斋》以前,人鬼恋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多为寒士,无论与女鬼的最终结局圆满与否,大多能从中获得一定的用处。《聊斋志异》则将男主人公固定为书生形象,联系蒲松龄本人平生不得志的书生经历,便更能说明其创作包含着对自身情感的发泄和抚慰,是带有女权色调的文学想像。
蒲松龄画像
从社会角度看,“生男女鬼”的人物关系模式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传统思想的产物。在大部份人鬼恋小说里,女鬼渐渐集美艳、智慧等美好品质于一身,对男主人公保持坚贞,仍然在为女性服务。《聊斋志异》中这种女鬼形象被高度美化,而妒妇等不受待见的女人形象则受到污辱和嘲讽,《江城》中的江城、《马介甫》中的尹氏都是这类妒妇的典型代表。这样的情况,是女性本位主义统治文学创作话语权的流露,也是以女性为主导的儒教伦理对男女两性双重道德标准的彰显。
在婚姻方面,人鬼恋小说仍大多秉持“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这一封建婚姻的准则。虽然男女一人一鬼、属自由恋爱而非父亲指定,但假如要步入婚姻殿堂,竟也要经过母亲的准许。在《聊斋志异》的《聂小倩》中,女鬼聂小倩先讨得宁母的欢心,打消她的担忧后,方才获得了与宁采臣结婚的准许,最后共结连理。《聊斋志异》中其他人鬼恋主角也大多根据这种模式迈向了完满的结局:男女双方因两情相悦而恋爱,最后遵照了封建婚姻制度而使感情合理化。这一过程实现了儿女自主选择同父亲之命的巧妙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人鬼恋故事中还不乏“二女共伺一夫”的情节,且男方身分多变,可为人、鬼、妖——《聊斋志异》之《莲香》《巧娘》中的“二女”是一狐一鬼;《小谢》《连城》中的“二女”是两个女鬼;《淞滨琐话·玉》《章阿端》中的“二女”则是一人一鬼。在那些故事里,”二女共伺一夫”被描述成一件美事,男方毫无怨言,反而为促使另一人与伴侣的结合而倍感皆大欢喜。这样的桥段所映射出的婚姻观,无疑展现了女性在封建社会中的权威地位,亦是一种以女性为中心的中国唐代文化的彰显。
(本文部份参考了范治梅的《悲欢人鬼恋阴阳两世情——人鬼恋故事研究》以及刘卫国的《古今人鬼恋模式的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