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是中国九所独立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部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立的高等音乐院校。 是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和社会艺术水平考试机构。 [1] [4] [28]
武汉音乐学院的创建起点是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艺学院、广西省艺术学院音乐系共同组建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 以上三所学校音乐系的前身分别为:中南文艺学院前身、中原大学文学院、1949年接管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学院1950年并入湖南大学文学院; 广东省艺术学院和广州市立艺术学院,组成华南人民文艺学院和香港华人音乐学院; 广西省艺术教师培训班,广西省艺术学院的前身。 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北艺术专科学校(1972年至1978年更名为“湖北艺术专科学校”)。 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1985年重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武汉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全方位招生,高考科目组合不限。
2.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招生要求。
三、参加全省艺考的要求
一、已完成湖北省2022年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以下简称“湖北省考生”)须参加
北方省音乐学舞蹈省统考,省统考成绩需达到2022年湖北省音乐学舞蹈省统考及格线方可申请武汉音乐学院相应招生专业音乐。
2.完成2022年湖北省外其他省市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以下简称“非湖北考生”)报考省统考或联考相关专业(以下简称为“省统考”),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必须在2022年之前达到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资格标准可以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
3.不涉及省统考的专业,或所在省份没有音乐舞蹈省统考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 与省统考有关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4、请考生认真阅读武汉音乐学院印发的《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及省统考分科对照表》
(网站链接:),
根据高考所在省市统一考试分科与武汉音乐学院考试专业方向的对应关系,报考。
武汉音乐学院在报送教育部专业资格名单时统一核定考生省艺考资格要求。 候选人自己负责。
四、招生计划
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各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5. 校考报名
1、每位考生限报考两个招生方向。
2、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学与治疗、钢琴调律)的湖北省考生,不参加校考网上报名,安排在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模块报名湖北省艺术学士(1名)统一考试; 报考舞蹈专业的湖北省考生不参加校考网上报名,安排在湖北省艺术类本科舞蹈班平行志愿模块报名(一)统一考试。 报考其他招录方向的考生,须在线报名参加学校考试并缴纳费用。
3、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9日9:00至2022年1月13日17:00。
4.网上报名与缴费: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校考网上报名,使用支付宝完成网上缴费。 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支付方式。 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生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推荐使用PC电脑安装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5、考生必须按照网上报名要求认真填写报告,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缴纳费用。 申请方向完成网上支付后,申请方向不可更改。 2022年1月15日17:00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考场信息,其他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退出报名系统,重新登录系统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6、考生未在武汉音乐学院公布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校考并缴纳考试费用武汉音乐学院地址,或考生填写的内容不符合武汉音乐学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被视为无效为校考报名,不得参加考试。
7、考试费用:60元/科目。
六、考试安排
(1) 线上初试
一、初步测试对象:
所有申请音乐表演(指挥方向除外)、舞蹈表演、编舞专业的考生;
申请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非湖北省份考生;
报考舞蹈专业的非湖北省考生。
2、初试方式:采用在线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
3、网络视频提交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至2022年1月19日17:00。
4、视频作品网上投稿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5.初试通过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二)缴纳复试费
一、时间:2022年2月13日9时至2022年2月15日17时。
2.缴费:初试通过的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使用支付宝完成网上缴费。 逾期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 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三)学校现场考试
一、学校现场考试对象:
所有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舞的复试考生;
申请音乐表演(指挥)、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歌剧音乐)专业的所有考生;
申请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学与治疗、钢琴调律)的非湖北考生;
申请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非湖北复试考生;
申请舞蹈专业的非湖北省复试考生;
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湖北省考生。
2、考试时间:2022年2月16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3、校内考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相关要求
1.校考报名:除《考试内容及评分办法》中规定不需要校考报名的情况和对象外,其他均须报名参加校考。
2、关于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及评分办法》明确为学校考试的“初试”内容,通过在线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进行测试。 进行了现场考试。
3、曲目库、“视唱”及笔试大纲详情请参考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考生必须遵守招生规定。
内容需要填写轨道。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非湖北考生演奏(唱)曲目一、二试可重复,其他招生方向一、二试演奏(唱)曲目不得重复。重复。
4.除相关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中可以看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所有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唱),否则会影响考生成绩。
5.考生不得携带伴奏参加表演科目考试。 除爵士鼓表演可使用伴奏外,其他表演科目的考试均在无伴奏的情况下进行。
6. 歌唱科目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可以清唱,也可以用伴奏(美声、民族声乐、音乐教育歌唱考试,如果用伴奏,只能用钢琴伴奏)。
7、考生应自备考试伴奏音频U盘。 每个U盘只能存储1首考试歌曲,并在U盘上标明歌曲名称。 伴奏文件必须是 MP3 或 WAV 格式。 考生对自己U盘的质量负责。 ,如果考点不能演奏,考生必须参加伴奏考试。
8、现场校考时,钢琴考场有钢琴,电子琴考场有雅马哈02C和音飞1000E电子管风琴; 定音鼓、马林巴和牌鼓(五件套))、大厅鼓; 西方弦乐考场提供竖琴; 流行乐器演奏考场提供爵士鼓(爵士鼓不允许考生自带),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考试内容及评分办法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
2.音乐学(戏曲音乐)
3. 音乐学(音乐教育)
4. 音乐学(音乐心理学与治疗)
5. 音乐学(钢琴调律)
6.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七、录音艺术(音乐音响总监)
8.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与制作)
9.音乐表演(指挥)
10、音乐表演(民族声乐、美声)
11、音乐表演(流行声乐演唱及编舞)
12、音乐表演(二胡、琵琶、扬琴、古筝、阮、古琴、笛子、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13、音乐表演(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4、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15.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器)
16、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7、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与编舞、爵士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18. 音乐表演(爵士鼓、古典吉他、萨克斯管)
19.舞蹈表演
20. 编舞
21. 舞蹈研究
八、录取办法
1、武汉音乐学院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750分制确定。 高考文化科目满分为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分制换算(高考文化科目分数× 750/高考文化科目满分)。 以公布的政策为准。
2.同分录取办法
(一)湖北省申请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舞蹈学专业:同等成绩,按所在省文化课成绩录取高考和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 .
(二)音乐学(音乐教育、歌剧音乐)、录音艺术、舞蹈编导、非湖北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学与治疗、钢琴调律):整体结构分数相同,学生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考生报考舞蹈专业:专业结构分数相同的,按专业结构分数中得分比例最高的科目分数将从高到低录取,如以上成绩还是一样,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校执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高考奖励政策。 高考加分、加分仅适用于已公布湖北省招生计划的湖北省考生的招生专业(方向)。 招生专业(方向)和计划以《湖北省招生考试》公布的为准。 其他未安排省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不适用高考加分和加分。
本次校考,考生缺科或违纪作弊的,一律不予录取。
9.志愿填报
取得武汉音乐学院《专业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高考,方可填报武汉音乐学院相应专业志愿。 武汉音乐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 如果第一选择的学生人数不足,将录取其他志愿候选人。 武汉音乐学院各招生方向无外语限制,学生入学后全部采用英语授课。
湖北省考生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专业安排在文学学士音乐学平行志愿模块(1)统考; 湖北省考生舞蹈专业安排在本科艺术类(1)统考舞蹈班平行志愿模块招生; 申请音乐学(音乐教育、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舞专业的湖北省考生安排文学学士
(一)梯度志愿模块招生。 考生在填报艺术类本科(一)时,应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升学意愿,在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之间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写报告。 不能同时填写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 具体招生政策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非湖北省考生武汉音乐学院地址,专业招生按照各省市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市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为准。
十、收费标准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心理学与治疗、音乐学理论、歌剧音乐、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导、舞蹈学 生均学费15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管理)专业学费为每名学生11000元/学年; 住宿费为每名学生1320元/学年。 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完成学业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将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取得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十二、其他事项
1.严禁考生携带考试相关资料、通讯工具、音视频设备等及其他超出规定的物品进入考场。 对作弊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对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必须按时报到,两周内未报到者自动取消资格;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校对新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附则规定执行。
好的。
4.学校拥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姚贝娜奖学金、武汉音乐学院优秀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姚贝娜助学金、勤工助学、贫困家庭学生临时困难助学金。 具体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表演类招生方向的考生,报到后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6.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招生信息网: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东路1号招生办公室,邮编:
学校官网:
八、本宣传册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调整、变更的,武汉音乐学院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九、本宣传册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