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附章程)

大学分数线2023-05-17 16:16:11佚名

2019东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发布

中考补报志愿时,佛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父母同学们非常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佛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19东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供你们参考。

江门职业技术大学

2019年秋季普通中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六章投档复检标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八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冬季普通中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快院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中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条中学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中学国标代码:14066

第五条中学地址:湖北省东莞市东区博爱七路25号,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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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中学隶属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中学即将学籍的中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期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授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并报山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授证书中学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其中,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学分互认专业的中学生,完成双方中学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授双方中学毕(结)业证书。辍学者,视具体情况领取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中学筹建由中学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班主任、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新政,负责制订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施行条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中学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施行条例,编制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投档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中学筹建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在投档期间创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分校在山西省的投档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中学专业大类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市)公布的《2019年普通院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中学与专科高校联合举办“三二分段自考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自考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湖南省普通中考招收中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投档,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中学生按三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两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评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中学普通高职(大专)结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评合格的实验班中学生步入对接专科高校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三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接专科高校普通专科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中学生,不得转到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对接高校与专业见下表:

序号

高职试点专业

对接大专院

专科试点专业

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韩山师范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2

商务管理

华东师范学院

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师范)

3

电气手动化技术

电子科技学院佛山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

4

磨具设计与制造

电子科技学院佛山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

5

产品艺术设计

东莞学院北方大学

公共艺术(室外陈设设计)

6

动画制做技术专业

东莞学院北方大学

数字媒体技术

7

服饰与服装设计

岭南师范大学

服饰与服装设计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中学秉持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投档新政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综合评判德智体美劳,择优投档。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拟定具体投档标准,根据工科类、理科类、美术类进行分类投档。

第十九条中学严格依照生源省所对应的招生层次的录取比列执行,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中学视生源情况在此比列内作适当调整。在推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定。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符合佛山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和中学确定的投档原则择优投档。

第二十一条在广州省,考取普通中考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的工科类、理科类的中学结业生,数学、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3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起码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考取普通中考本科层次的美术类的中学结业生,数学、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起码有2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专业投档规则:中学专业分档投档推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一)普通工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投档原则:按照各市录取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所补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投档时,当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2023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养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投档。在同等条件下2023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优先投档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对于无分数排位的生源省(市),当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普通中考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工科类为英语、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物理、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二)美术类专业分档投档原则:在中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联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中考文化成绩、术科联考成绩按比列合成总分作为录取总分,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联考成绩×2.5×60%。中学按照考生所补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术科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术科联考成绩仍相同时,根据普通中考英语、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物理/理科物理课目成绩依次排序投档。当考生录取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投档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应用日语(国际学分互认)、会计(国际学分互认)等国际办学专业只招收补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对国际办学专业设置招生独立高校代码的生源省份,将按照考生志愿补报情况进行录(退)档。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投档,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投档;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并且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学公共英语教学为英文,非德语语种考生需谨慎报名。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料投档新政,在各省份执行各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录取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投档复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中学投档考生的复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疾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中考成绩达到投档标准,给以正常投档。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中学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根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申领,给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中学生杂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施行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杂费标准:1.普通专业:5250-8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2.中外合作培养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杂费18000元/学年;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外学习期间杂费19000元/学年(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美国学习期间杂费以美国合作中学规定标准交纳。3.国际学分互认专业:应用日语(国际学分互认)、会计(国际学分互认)专业的杂费较高,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详见中学网站。

(二)住宿费:1000-1400元/学年。

第八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第三十条校区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中学生捐助新政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学实际情况,筹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技能大赛奖学金、十佳中学生等12项优秀中学生奖励项目;据悉中学还筹建国家助学金、大学新生捐助、特困家庭中学生杂费免除、临时扶贫基金、伙调养贴、勤工俭学等12项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扶贫举措。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述: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程小芊;

监督电话:-;

传真:076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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