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中学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做好全省成人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成人院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清华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市成人招生动态管理方案执行。全部在武汉地区招生。
二、报考条件
1.报名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小学(含职校、职校、技校)结业文凭或同等学力证明;
2.报名自考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中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授的本科或大专以上的结业证书;
3.报名医学门类的考生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报名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该取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授的护士执业证书;报名药学专业应该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每年夏季结业的本市院校应届生凭就读中学证明报名(此项新政以《上海市成人院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准)。
三、报名时间与形式
1.报考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左右,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
2.报考形式分为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①网上报考阶段:考生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步入报考平台,注册并设定密码,按屏幕提示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个人信息并补报志愿。补报时需把清华学院放在第一志愿。递交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和现场确认时间与地址。
②现场确认阶段:已在网上补报我校的考生,带好相关护照和证明,在规定时段抵达清华学院继续教育大学进行资格初审、缴费、拍摄数码相片和信息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须带护照(原件及打印件):
1.本人身分证;
2.学历证书;
3.符合广州市加分新政的有关证明或证书;
4.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北京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
5.报名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带上本人工作证(可证明目前从事岗位)或单位工作证明上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取护理学的考生还需带上护士执业证书。
四、入学考试时间
每年10月中上旬(双休日)举办全省成人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
五、加分新政
我校认可执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上海市成人院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投档加分录取新政,具体加分条件和享受分值可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当初最新规定。
六、录取原则
1.投档工作在清华学院成人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全程接受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清华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推行网上投档;
2.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含新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在同分情况下,按志愿次序投档;
3.对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但未步入专业志愿、且乐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投档;
4.自考及高起本“英语”专业在联考课目中的“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说明:为有效借助教学资源,投档数多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中学将按照考生志愿补报及同类别其他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投档。
七、新生检查
开学后六个月内,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检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造假、及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自考新生上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再进行后置学历复核,初审未通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文凭与学位
1.中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清华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上列举的专业名称不含培养方向。
2.取得专科结业证书,并符合《复旦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施行办法》授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清华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
九、高复班
为帮助报名朋友出席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继续教育大学培训部开办高复班。聘请清华学院多年从事成人中考的教育研究、能结合清华学院继续教育实际的、有丰富补习经验的资深班主任任教。联系电话:。详见考前补习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