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施行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动校企用协同创新,探求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依照《长春市科技创新细则》,2023年计划面向全市科技型企业公开遴选50名左右科技创新、管理及创业人才到南京市域内高等高校、科研院所兼职兼任“产业院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产业院士”主要从西安市科技型企业中遴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院校院所学科(领域)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位或学历,或具有拟任命学科(领域)中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3.应对行业发展有精准掌握,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精于实操,擅于解决复杂困局,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拥有专利或把握关键技术;
(2)省级以上创业导师,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孵化器创始人;
(3)企业中级管理人才应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的企业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
4.所在企业设有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优先),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5.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6.抽调后才能在院校院所“产业院士”岗位工作满三年,每年为院校院所工作时间不多于60个工作日。
减去上条件外,还应满足申报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院校院所班主任不得申报。
二、重点任务
(一)“产业院士”
1.推进所在企业与院校院所联合举办项目申报、技术研制、成果转化、参与承当院校院所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2.推动所在企业与院校院所深度合作。争取所在企业筹建实习就业岗位,支持中学生到企业举办专业实习活动,结合企业实际问题举办结业设计、创新创业等实践教学活动;
3.协助所在企业与院校院所共建教授(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
4.参与院校院所学科和教学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拟定等工作,基于企业技术技能发诠释状,对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提出有效建议,为院校院所学科建设提供战略咨询。
(二)受聘院校院所
1.鼓励与“产业院士”所在单位共建各种研制机构和平台,联合举办技术攻关、产品研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培训、项目申报等工作;
2.拟定并施行“产业院士”选聘条例,制定院校院所“产业院士”合作合同,明晰细化“产业院士”岗位职责和权益,围绕“产业院士”合作合同进行年度考评;
3.推进校企进一步融合,按照产业需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安排“产业院士”参与指导中学生,为“产业院士”开设应用性或实践性课程提供支持;
4.推荐优秀结业生到“产业院士”所在企业实习实训、就业。
(三)派出单位
1.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产业院士”,支持其参与院校院所的人才培养、技术攻关,确保派出期间在本单位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2.为对接院校院所的师生实习实训提供平台和条件,创造条件吸纳优秀院校院所结业生在本单位就业;
3.积极承当院校院所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主动对接院校院所才能共建的教授(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
三、申报抽调流程
(一)已举办合作的
1.符合抽调条件的院校院所、选派的“产业院士”和“产业院士”所在单位三方签署了合作合同的(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由三方共同补报《长春市“产业院士”申报书》(附件1),由院校院所开具推荐函,与三方签署的合作合同一并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根据“产业院士”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产业院士”人选。
(二)需市科技局进行协调对接的
1.市域内院校院所,自愿填写《高校院所“产业院士”需求申报表》(附件2),并开具推荐函,一并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汇总市域内院校院所“产业院士”需求情况,向社会公开征集;
3.西安市科技型企业按照院校院所“产业院士”需求情况,根据自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填写《企业“产业院士”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3),同时开具推荐函,一并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依据院校院所需求情况和企业人选推荐情况,组织院校院所与“产业院士”及其所在企业进行对接2023长春培训学校最新变化,院校院所和“产业院士”及其所在企业三方确认后,订立合作合同(附件4),并共同补报《长春市“产业院士”申报书》。
后续申报抽调工作流程同“已举办合作的”。
四、材料报送
1.《长春市“产业院士”申报书》和院校院所、“产业院士”和“产业院士”所在单位三方签署的合作合同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推荐函一式两份,《高校院所“产业院士”需求申报表》一式五份,推荐函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28近日报送市科技局;
2.《企业“产业院士”推荐人选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支持举措
1.市科技局支持资金5亿元/年,当初一次性筹措到派驻院校院所,专项用于“产业院士”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产业院士”聘期内取得的成果,作为其在原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参考;
3.对有关院校院所、企业和表现突出的“产业院士”,适时给以通报夸奖,并组织媒体举办宣传。
六、考核管理
1.“产业院士”实行兼职任命,按需设岗、公开遴选、择优任命、合同管理,每位任期2年。聘聘期间,“产业院士”与派出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不变,不占用院校院所现有人员岗位,岗位津贴不列入院校院所绩效薪资总额;
2.“产业院士”实行年度考评管理,于聘届满1年和任期结束前30日内进行,考评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年度考评由市科技局委托院校院所会同“产业院士”派出单位举办,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年度考评结果于考评工作结束30日内报市科技局备案并反馈“产业院士”派出单位;
3.按照院校院所拟定的考评条例,“产业院士”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报市科技局解除任命协议并不再给与经费支持;
4.“产业院士”因身体状况、工作调职等缘由不能继续履职的,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车祸和其他严重影响任命院校院所和所在单位名声等情形的,受聘院校院所可直接解除任命协议2023长春培训学校最新变化,报市科技局备案,不再给与经费支持。
七、申报注意事项
1.拨款信息采集。院校院所须保证补报拨款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不可简称或简化),确保财政拨款渠道的顺畅;
2.科技伦理要求。工作内容不容许违反国家和省市科技伦理制度规范及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