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方案—
附属第一附院
01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附属第一诊所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
2.第一志愿考取附属第一诊所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各专业(方向)(其中,1002和1051外科学按五级学科,1002内科学按二级学科,1051临床医学(内科学)、1051临床医学(儿骨科学)、1051内科学(普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外、烧伤外)分别按二级学科,1002学术学位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分别按分放射确诊、核医学及超声三个方向)出席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投档人数为准(见附件3)。
复试名单等文件下载地址: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内打开)
3.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名单分别按专项计划类型的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比列确定。“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普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乌鲁木齐医学硕士专项)”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4。4.2023年东莞学院附属第一诊所硕士研究生(含专项计划)复试时间安排(官网稍后公布)。
02
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笔试前三天16:00-17:00抵达研究生科(北京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东山大楼901)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分证原件正背面。假如身分证遗失,可以用临时身分证(在有效期内)或户口所在地大队出具的户口证明(贴有本人近日一寸免冠相片、盖骑缝章)。以前更改过姓名或身分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本或公安局出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递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递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
4.大专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打印件(原件应加盖中学教务管理部门私章,打印件须有“原件打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私章)。
5.应届生提供中学生证。
6.往届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遗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和递交入学前完成原中学休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考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东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字)
12.标准A4纸个人简历(每个考生必备,限1页)
请考生于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对应好序号和文件名,压缩成文件包(大小总共原则上不超过10M),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考取专业代码-考取专业名称-方向码-学科方向名称-复试资格审查”于2023年3月26日(周六)下午12:00前上传至:(陌陌登入即可上传)。
入学检查时核实原件。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03
复试形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形式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评时间:每个考生的笔试总时间(含英语应用能力考评)不多于20分钟。
4.考评办法:以笔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出席复试的考生进行挨个考评,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评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养考评三部份构成。
1.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学院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得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和思想政治素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养考评(占复试成绩的60%)
考评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把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广阔,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剖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评评分
每个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04
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乘,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1002和1051外科学按五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1002内科学按二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1051临床医学(内科学)、1051临床医学(儿骨科学)、1051内科学(普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烧伤)分别按二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100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分放射确诊、核医学及超声医学三个方向单独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其它按招生专业的学科方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根据初试成绩总分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
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类型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投档:
(1)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不合格。
(2)未出席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高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3)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
(4)政审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依照《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05
复检
拟投档考生须于拟投档后进行复检。复检表模板请见附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诊所进行复检,复检内容须囊括复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复检结果有相应签章的复检推论即可。复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复检结果最迟须于4月20近日递交中山大学医学院录取分数线,不出席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06
信息公布
将在附属第一附院网站公布复试投档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出席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料新政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中学初审后公布。
拟投档名单经初审后将在东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07
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循附属第一诊所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订的《中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考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按照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投档通知书寄送地址校对系统,拟投档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寄送地址校对及更改,届时请关注东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佛山学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08
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东莞学院附属第一诊所教育处研究生科
电话:/
邮箱:
(二)申述
东莞学院附属第一诊所教育处研究生科
电话:/
(三)监督
东莞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邮箱:
以上信息来始于佛山学院附属第一诊所官网
官网地址:
其他大学的复试投档方案小酥会在后续的推文中及时更新,也会置于公众号的【考研查询】-【专业考情剖析】中,研宝们可以随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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