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1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主观题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主观题考试复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二)报考缴费事宜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出席2022年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陆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出席主观题考试并扣除考试费。
(三)考区设置
湖北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区设置如下:
1.计算机化考试考区设置
2022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共设置18个计算机化考试考区,具体安排如下:
东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阳江、清远、东莞、中山、云浮等15个地级以上市单独设置考区;普宁与东莞合并设置连州考区;深圳与珠海合并设置广州考区;普宁与泉州合并设置连州考区。
2.计算机读题纸笔答题考区设置
2022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计算机读题纸笔答题考区设置在汕头。
(四)考试考务费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变革委关于同意交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回函》(财税〔2018〕65号)、《广东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变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以及《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95元/人。
因不出席考试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使得报考无效的法考时间2023考试时间安排,已缴交的考试考务费不予返还。
二、关于考务组织及其他事项
广州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施行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时间2023考试时间安排,着力保障考生权益。
因疫情防治等诱因,无法出席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的考生,请于2月5近日与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了解有关随考事宜。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根据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及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备考复习,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治工作。
三、咨询电话
东莞市:
梅州市:0751-、
上海市:0755-
广州市: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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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司法厅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