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施行院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制校的精神,确保中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徐州师范大学各种普通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括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父母、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名称为徐州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82)。
第五条中学是省属普通高等专科高校。
第六条中学以培养普通专科生为主。结业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为郑州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
第七条中学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浙江省立河洛师范分校,历经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分校、河南省立郑州师范分校、洛阳师范高等本科校区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专科高校,定为现名。2007年,中学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专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5年获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大专教学工作初审评估,2020年中学被列为云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院校。近些年来,分校获得全省扶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社联、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南省院校先进党委、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院校结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中学设有由主任、主管校领导、纪委市长(监察专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中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招生新政,拟定招生举措,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中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新政要求
第十条中学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中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研判,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初审后由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2023年中学招生计划总规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中学预留计划不超过专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解决专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中学去年继续招生培养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四川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十二条投档时,男女比列、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英语教学语种为德语。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投档原则
第十四条中学投档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投档原则
考生档案录取至中学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依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到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投档,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补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投档;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投档,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份)考生,根据英语、数学、外语(广东省为英语听力)成绩的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不限单科成绩。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
考生档案录取至中学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依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投档原则择优投档。
3.音乐、舞蹈类专业投档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50%和专业成绩50%的百分制权重估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份)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分的英语、数学、外语(广东省为英语听力)成绩的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不限单科成绩。②音乐演出、舞蹈学专业根据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同分数考生,按中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份)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分的英语、数学、外语(广东省为英语听力)成绩的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不限单科成绩。
4.按百分制权重估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式:
音乐学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5.在艺术类专科招考工作中,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各市联考(统考)成绩,对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许可后,优先使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规则对补报我校志愿且录取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新政执行,考生档案录取至中学后,我校仍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依据专业计划数,按各市(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规则估算成绩择优投档。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中学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对不符合投档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中学2023年各专业杂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800元/生·学年;两人间1100元/生·学年。如遇新政调整,按政府最新新政执行。
各专业杂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史类普通专科专业:4400元/生·学年
理工类普通专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44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科专业:18000元/生·学年
软件大学专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20000元/生·学年
预科生升入专科后洛阳师范学院专升本,其杂费标准根据预科招生当初的普通专科生的杂费标准缴纳。
中学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新政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中学制定有以国家助学按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设奖学金、勤工助学岗、发展性捐助项目、特殊困难补贴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奖、贷、助、补、减”等多措并举的完整中学生捐助体系,保证不让一个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舍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按揭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根据不怜悯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档;另外校设勤工助学岗位补助标准为480元/生/月。中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中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校设奖学金分2000元/生/年、1500元/生/年、800元/生/年三档。特殊困难补贴标准及金额视中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生/年。退役学院生士兵捐助新政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中学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为中学普通专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种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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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新乡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平顶山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专业投档分数线
平顶山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浙江省招生新政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中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在河南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纪检委监督下,由招生与就业处具体负责施行。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学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层次招生投档工作。
第二章分校概况
第四条中学名称为河南大学,办学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金穗西路191号。
第五条国标码为11071;在广东省普通本、专科招生代号为6165,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代号为6167,自考普通类招生代号为6166;外地执行各市规定代号。
第六条河南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构建的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校。
第七条河南大学是一所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专院校,建有24个二级大学,学科囊括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医学等9大学科门类。中学有药业工程和广播电视编导2个国家级一流专科专业建设点和13个市级一流专科专业建设点,是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植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四川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大专院校,2022年获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资格。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范围
第八条中学按照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3年面向全省的招生计划,分省计划经云南省教育厅和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审批确定。
第九条依据陕西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专业(类)和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及经协商的分省计划,招生与就业处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由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中学通过“新乡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学将不超过普通专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作为大专预留计划,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初审备案,用于调节中学各市进档考生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和各市(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院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和各市(市、自治区)规定的招生新政,承认各市(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新政。
第十三条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施行投档工作。普通类本本科投档时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投档专业时,所有进档考生按录取成绩(含小数部份)排队,按照考生补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第一个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投档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中学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专业;考生所补报的专业志愿难以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洛阳师范学院专升本,做退档处理。录取成绩(含小数部份)相同者,依次根据语、数、外单科成绩的次序择优投档。
第十四条依据有关省份新政要求,在内蒙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根据“专业志愿排队”的投档规则。推行新中考变革的省份根据该省份2023年招生投档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录取投档模式执行,录取成绩(含小数部份)相同者,依次根据语、数、外单科成绩的次序择优投档。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否则不予投档。
第十六条投档时男女比列不限。
第十七条中学英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或日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英语教学语种为英文,请非德语语种考生慎重报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专业招收德语或德语语种考生,到校后英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八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中学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国专业课联考或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1.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投档控制分数线。
(1)专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国家级一流专科专业建设点):
按照考生报名志愿,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估算考生综合成绩(估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次序择优投档。
(2)专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按照考生报名志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文化课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次序择优投档。
(3)专科美术学专业:
按照考生报名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总成绩各占50%的比列估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次序择优投档。
2.艺术类录取规则和录取比列按各市相关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有明晰的录取规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若无明晰录取规则,根据我校投档规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我校投档规则进行阅档确定投档专业或退档。
第二十条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投档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的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择优投档。
体育类录取办法和录取比列按各市相关规定执行。实现平行志愿的省份,若招生主管部门有明晰的录取规则,中学根据生源地录取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录取规则,根据我校投档规则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
1.杂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民办普通院校杂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河南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民办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889号)规定,我校杂费标准为:
专科:工科专业4400元/年·生,理科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生,医学类专业55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18000元/年·生。
本科:工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4200元/年·生,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生。
2.教材费标准暂定:600元/年·生,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标准(暂定):标准分别为七、八人间600元/年·生、六人间800元/年·生、四人间1000元/年·生。寝室推行公寓化管理,住宿由中学统一安排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如遇新政调整,按政府最新新政执行。
第六章捐助新政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中学构建了建立的捐助与奖励新政体系,确保不让一名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杂费捐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新政规定,可申请杂费免除,免除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中学生在校或结业后应征参军,可申请杂费补偿或助学按揭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2.助学按揭: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入学后可向院校申请院校国家助学按揭,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按揭12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中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中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品学兼优的中学生可以申请中学筹建的平顶山大学综合奖学金,出席大赛获得奖励、发表论文著作的中学生可以申请中学筹建的平顶山大学校级单项奖学金。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捐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捐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中学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非常困难的中学生上岗,中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措不齐杂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申领入学手续。入学后,按照中学生具体情况举办困难认定,采取不同举措给与捐助。
7.非常困难补贴:非常困难补贴是专为突遇天灾人祸、父母双亡、残疾或忽然丧失家庭经济来源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筹建的临时性救济。视中学生具体情况每生每年享受一次1000元到3000元补贴。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中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中发觉不符合投档条件或有弄虚造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结业要求,由河南大学颁授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结业证书;校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规定渠道公布投档结果,中学在“新乡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同时将《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由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和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