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1.申请人点击“免试申请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填写有关栏目并提交申请;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在“状态查询”栏目修改。
2.各学院(系)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并安排综合考核。申请人届时可根据学院(系)通知或在“状态查询”中了解相关学院(系)的考核时间安排、查询材料审核和考核结果等。
3.申请人已报名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夏令营活动的,可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系统将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考的学院(系)、招生专业、攻读方向等内容进行修改并确认。未使用学校统一夏令营报名系统的夏令营学员,系统不能自动调取信息,仍需逐项填写。
4.2021年9月下旬,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关招生学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四)申请材料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022年浙大研究生院报考2022年浙大研究生院报考,本科期间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
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推荐书”(可点击下载)。
3.学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或证明。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四、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对申请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2.申请人须按报考院系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或按报考院系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2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资助政策
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研究生赴境外短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