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我最喜欢敬仰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毛主席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共和国和人民军队的最主要的缔造者。
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是建党立国强军之根本!
我喜欢伟大领袖毛主席所有的诗词,要说最喜欢还是毛主席的《沁园春 雪》,诗句磅礴大气,意境壮美,抒发了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豪情壮志,最能代表毛主席诗词的豪迈风格和胸怀!
称的上一代伟人的只有毛泽东,他的诗词也是最优美最有哲理最气势磅礴的诗词。他的沁园春雪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他的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英雄赞歌,他的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洲尽送尧的仁爱之心等,毛泽东一生写了许多诗词,留下了许多名语名句,至今仍被世人传颂。
在单位,我叫同事帮我搬东西,结果他心梗做手术花了好几万,单位不给报销,他现在怪我,咋办?
我哥的朋友,28岁,前阵子帮了朋友一个忙,事后,朋友请他吃饭,饭局中,喝了一些酒,晚上回到家后,就感觉不行了,家人赶紧送到了医院,急性心肌梗塞。当时都休克了,呼吸都停了,又抢救了回来,心脏有一小部分坏死,做了手术,放了支架。
手术报销之后,花费大概7万。
以后不能出力,不能劳累,不能喝酒,长期吃药,反正什么都得注意了...才28岁,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医生说,这个年龄,在他们医院能排第二,之前他们还接收过一个24岁的病人....
他那个朋友挺仗义,听说花费的这7万,人家全拿了....我哥朋友开始时候是不同意的,觉得怎么能怪在朋友身上,但是他朋友当时就说,好在是救回来了,花这些钱没啥,真有点什么事,这不是几万块钱就能解决的了...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既然是同事帮你搬东西,不管这是不是他突发心梗的诱因,也多少是有些联系的。情理上,你都该尽自己的一份心意。
考虑你们各自的家庭情况吧,几万块钱,也不是小数目,手术过后,对方还要耽误自己的工作。还要修养之类的。如果可以的话,尽些心意。毕竟人家帮你是你要求的,而并非对方主动.
你们都觉得自己无辜,我也觉得你们无辜,可是既然遇到了这事,就得解决。量力而行吧。
看到你这个问题想起了我岳父,给人帮忙据木头,结果锯断了大拇指。
一天晚上岳父喝了酒正在家里闲坐,隔壁邻居家喊过去帮忙据木头,我岳父是木工,人也非常好,邻居家喊过来帮忙,当然义不容辞了。但是岳父喝了酒,用的又是电锯,一不小心把大拇指锯断了,我小舅子赶紧送到医院,刚开始送到县人民医院,后来县医院说治不了,小舅子又连夜送到省人民医院。万幸,手术很成功,大拇指接回去了,但是花了4万多,农村医保报销了2万多,我和我妹夫,凑了将近一万给岳父,在省人民医院住了半个月左右,回去了,
在住院期间,让过去帮忙的隔壁邻居没有一句问候,有天晚上,送过来800元钱,我们心里都在想,这也太小气了吧?不过我们老婆一家人都好说话,没有说什么,本来这800元都不想要,还是这位隔壁邻居硬塞的。我稍微懂点法,我想要是去法院起诉,这位邻居肯定要赔偿,但是老婆一家都是农村里的,认为乡里乡亲,肯定不能太计较。
所以,回到你的问题,如果真是因为人家给你帮忙而引发的疾病,你肯定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你同事本身是有这个病,那么你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也要承担一定诱发责任。
既然你有责任,最好两个人坐下来协商,找个律师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大家协商好了,并且通过法律协议生效了,后面再发病不能再找你的麻烦,这样解决最好。你也履行了你的责任,承担你该承担的,这样也比较合理。
如果协商不了,那就法院见吧,走法律途径是对你也是对你同事最有保障的解决方案,当然,能协商还是尽量协商,同事一场,就当是人道主义了,稍微吃点亏也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