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院校继续举办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和天津市建委相关文件精神,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培植复合型人才2022年 重庆医科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线,结合中学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优势,2022年中学将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中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施行由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遵照“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投档”的原则举办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广州医科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2届应届专科结业生,以及2020、2021届普通专科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知法守法,品德良好。原专科专业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获得全日制专科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投档要求。
4.考取专业须与原专科专业分属不同事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专科专业类。
四、报名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22年6月22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填报。
(二)报考形式
通过上海医科学院专科招生考试网报考并上传报考材料至指定邮箱:。
(网址:/)
(三)报考材料
1.广州医科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附件1)(须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考生手写签名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2.专科专业结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考生本人二代市民身分证正背面在同一页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近日免冠1寸护照彩照电子版(以身分证号命名,480*640象素,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电子版相片要与报考申请表相片一致);
5.《重庆医科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6.本人学院英文四、六级考试成绩单(JPG或PDF格式)。
7.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一名考生仅可补报一个专业。
2.报考材料按次序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姓名+考取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在报考电邮内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
3.报考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递交材料者,视为报考无效。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错填、漏填、弄虚造假等后果自负。
5.报考材料的递交时间以指定邮箱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考材料,视为报考无效。
五、资格初审和投档办法
1.资格初审。
校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报名者报名资格和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西安医科学院专科招生考试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出席笔试。
2.投档办法
按照招生计划,中学教务处对申报者的学院英文四、六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六级优先),录满为止,并报中学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投档名单将在广州医科学院专科招生考试网上公示3日,无异议者,报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投档,并领取投档通知书。
六、入学要求
被投档考生须持投档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护照,按投档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延后报到者,以书面方式向中学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延后报到缘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后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依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校区将对第二学士学位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条件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中学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重庆医科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原件。
2.《重庆医科学院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投档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市民身分证原件。
4.本人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人学院英文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七、收费标准
1.杂费:与普通专科专业一样,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学分制缴纳杂费,其中防治医学、临床药学和智能医学工程专业6250元/年预付2022年 重庆医科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线,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625元/年预付。杂费分为学分杂费和专业杂费两部份,专业杂费固定不变,学分杂费按中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缴纳,中学生杂费每学年底结算一次。
2.住宿费:第二学士学位中学生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3.第二学士学位中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中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照有关部门2022年最新文件执行,中学生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校区按照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学位授予与结业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学习,列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教务处按中学现行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授。结业证书上标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晰标示“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三年修业期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授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结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施行留级制度,按毕业处理,只领取毕业证书。对转学中学生,可领取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结业生按当初应届生身分派遣并补办相关就业手续。中学生如中途辍学,对于以应届结业生身分入学的,按转学当初应届专科结业生身分派遣;往年届结业生身分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申领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