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早已公布,主要包含分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尽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招生工作,着力维护大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中学章程拟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名称: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第三条国标代码:10995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本科),学制两年
第六条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分为大学本部、屯河、东泉、榆泉四个分校。
第七条大学概况: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大学坐落喀什市,距山西首府南宁市30公里、距西安国际机场18公里。周边云集数百家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以及数千家著名企业,是大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宽广平台,是广大学子实习、就业“双基地”。2006年大学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省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高校建设单位”,并于2009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初验。大学是山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与专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专科人才”试点高职高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本科高等职业高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中学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大学先后入选“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中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先进关地委集体”“全国百所美育科研名校”“全国院校结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高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入围全省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植项目和全省首批职业高校市长培训培植基地,是全省高职高校班主任发展指数优秀高校。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大学筹建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新政,研究拟定大学招生施行条例,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
第九条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组织施行大学的招生工作,并接受大学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大学招生工作施行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降低班主任、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投档规则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投档新政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应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普通中考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联考课目成绩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市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招生投档;生源所在市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晰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课目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投档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考生单科成绩排列次序为:理工优先投档物理、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史优先投档数学、文科综合、数学、外语。三校生单科成绩排列次序为:英语、数学、政治理论;两年制应用专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直升专投档分别根据《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施行方案》、《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直升专考试施行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料新政的考生,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我院不限制应试英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文为第一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投档时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依据国家招生相关规定202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经我院即将投档新生202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应持《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投档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到校报到,代办入学手续,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对新生投档通知书、居民身分证和投档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确保人证信息一致。
第二十一条根据院校新生人像比对相关要求,大学将采集新生入学合照,通过“中国高等中学生信息网”、对接公安部门人口数据,对新生入学相片、录取相片与市民身分证相片比对,比对存疑数据将进行重点核查,建立旁证链条,产生推论性核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大学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以注册,取得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籍。审查发觉新生的投档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则有其他违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不论何时发觉,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大学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考资格、身心情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检查:
(一)投档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投档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分证明与投档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名专业或则专业类别复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投档中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投档要求;
(六)中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电子档案和投档数据进行逐一比对核查是否相符;
(七)三年(2+3、3+2)转段中学生进行后置学籍学历信息的检查是否真实;
(八)举办身心健康检查。检查中发觉中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应在校学习,经中学指定二级甲等以上诊所确诊,须要在家静养的,须提出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应该按大学规定按量报到注册,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本人申请,经大学中学生工作处批准,可以保留一定年限的入学资格:
(一)因病保留入学资格1年;
(二)入伍参军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创业保留入学资格不超过2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退学中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两周内补办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无故不代办手续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医治复健者,可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大学中学生工作处递交书面入学申请,经大学检查合格后,重新申领入学手续;检查不合格或逾期不代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入伍参军新生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中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及程序执行。
第二十六条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可以向大学捐助中心申请助学按揭或则其他方式捐助,代办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七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书面向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事假,周末通常不得超过两周。未事假或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收费严格依照山西哈萨克自治区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的标准执行。
杂费收费标准:工科类专业2900元/学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300元/学年;英文类专业3500元/学年。
产学研合作办学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4500元/学年;电子商务专业4800元/学年;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6800元/学年。
应用型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根据联合培养专科高校标准缴纳。
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6人间)。
第六章奖励及捐助办法
第二十九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中学生奋发学习、表彰先进,大学筹建了奖、助学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院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奖学金”1000元/生&;年、“自强之星奖学金”1000元/生&;年、“何康奖学金”3000元/生&;年、企业冠名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院校助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为基层就业应届结业生中学生退还杂费,服兵役中学生享受杂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享受杂费免除、国家助学金支助新政。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按月领取劳动酬劳。积极举办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筹建“绿色通道”。2022年大学捐助覆盖率达70.8%,实现不让一个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捐助工作目标。
第七章结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三十条中学生在大学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大学结业要求的,大学将准予结业,并在中学生离校前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中学生结业后由大学负责推荐就业,结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单向选择。
第八章招生专业
第三十二条招生专业详见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投档结果公布:通过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投档信息,还可通过各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投档查询方法查询。
第三十四条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参与或介入大学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