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高校名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地点及校址:思想政治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物理教育、科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市场营销、会计、旅游管理、商务管理、电子商务、汉语、文秘、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物联网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工程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小学教育(全科教育)、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52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1万平方米(约合28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7平方米;生师比20.4%;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4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11.1元;图书51.1万册,生均图书60.2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教育、应用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我校招生专业语种不限。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所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备注1670115K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史3000师范类2670104K语文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史3000师范类3670106K英语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理兼招3600师范类4670105K数学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理工3000师范类5670120K现代教育技术(师范类)三年七年理工3000师范类6670107K物理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理工3000师范类7670119K科学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理兼招3000师范类8670114K体育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体育文体育理3600师范类9670112K音乐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艺术(文)4100师范类106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理兼招4100师范类11670101K早期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理兼招4100师范类12670113K美术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史4100师范类13670103K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理兼招3000师范类14670117K艺术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理兼招4100师范类15670103K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文史3000师范类16670103K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师范类)三年七年理工3000师范类17630701市场营销三年七年文史会计三年七年文史旅游管理三年七年文史商务管理三年七年文史电子商务三年七年文史汉语三年七年文史文秘三年七年文史应用英语三年七年文史旅游英语三年七年文理兼招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七年理工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三年七年文理兼招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三年七年理工环境工程技术三年七年理工动漫设计三年七年文理兼招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年七年文理兼招5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住宿费: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系级奖学金一等每年500元/生,二等每年200元/生,三等每年1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七、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辽宁省美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辽宁省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美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5+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如果考生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的,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音乐学专业课成绩7.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8.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类体育(理) :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文):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类艺术(文):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类艺术(文):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七、联系电话、网址电 话:0416―4585401 4784026传 真:0416―4585871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学校网址::jzs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