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总的微博小号今天向节目组道了歉:
张小龙是粉笔网公司的董事兼经理以及担任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2.75%。
从持股比例来看,张总之前说现在公司“被绑架”、“不被他控制”,
其实以前好像也不能被他“控制”呢...(小声
不过天眼妹猜不出来张总究竟是不是在为公司炒作,
反倒更想知道湖南卫视的节目是不是在做假公益啊= =
如何看待百度起诉粉笔网张小龙及自媒体酷玩实验室,并索赔1500万元?
今天早上被酷玩的那篇文章刷了屏,嗯,就是现在高票回答的那个内容《我就是那个骂百度作恶的公众号,百度告我,还向我索赔500万,但是我没有500万》。
说实话,看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恶心,更费解的是,许多媒体自媒体还帮着转发。
那么,酷玩被百度告的起因是其写了这么一篇文章:
“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这样的标题,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就是诽谤,但我翻遍该文,并没有有力的证据去佐证这一观点,百度不告你告谁?
酷玩的这位蛋蛋姐,可以说自己无知,无知也可以无谓,但无知并不意味着无罪。
百度是一家公司,当觉得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正常的渠道发起控诉,至少也是找一个地方大家可以公平说理,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诉求了。
不过看起来,酷玩并没有说理的意思,反而是借着这个事一波又一波的炒作,看起来,这个号的指导思想是一贯的,那就是不择手段的去涨粉。
更何况,人家百度告的是酷玩的公众号主体“北京趣智阿尔法科技有限公司”,又不是告你蛋蛋姐,以个人的名义出来博同情骗粉是几个意思呢?
我理解那些支持酷玩的人,一方面大家都是码字的人,揾食不易,兔死狐悲也在所难免。但更多的则是出自于对百度的厌恶,只要是骂百度的我都支持。
这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反映了大家逻辑的缺位。
这里面至少有几个最简单最基本的逻辑:
逻辑一:百度起诉的是公众号主题而不是蛋蛋姐个人;
逻辑二:百度犯过错不等于每一件事都错;
逻辑三:百度犯过错不等于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逻辑四:指责百度的错误不等于无中生有的污蔑。
可惜的是,全民简单逻辑思维能力缺失,所以这样的蠢事一件又一件的发生,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