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工作组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后,对符合规定的考生申请事项进行复核,并在24小时内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向考生提供复核结果。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申请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和复核结论。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该负责人表示。
如果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应在发布复核结果24小时内按要求提出终核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北京教育考试院在收到考生书面申请后,提请成绩复核监督组进行终核。成绩复核监督组组织现场审查,进行终核,对成绩复核过程和复核结果进行投票表决,并形成最终结论。最终结论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成绩复核监督组作出的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之后不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经成绩复核或终核,如发现考生成绩有误,确需变更成绩的,由成绩复核工作组或成绩复核监督组出具变更报告,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重新下发成绩通知单。
文/本报记者蒲长廷林艳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