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三年。
三、招生名额
2008年我校有60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浙江师范大学今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7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二)现场照相
考生须于2007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名称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加试部分;
2、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3、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5、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0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 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二门业务课等4门,其中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数学四、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历史学专业基础(分值300分)等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业务课分值150分(其中体育学基础综合为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浙江师范大学今年招生计划,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4、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一)非定向与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按《定向、委培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专业名称前带▲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