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5日,正是大年三十,在举家团圆的日子,湖南省常德市的一个小小村发生一起杀人案。张扣扣手持尖刀,将本村的三名陈姓居民残暴杀死。案件事实有多位目击证人目睹全过程,有大量客观证据给以否认,张扣扣杀人罪名确定无疑。引发大量关注的除了是案发时间,作案手段和结果,更由于张扣扣的杀人动机,竟是由于20多年前的一出冤情。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女儿曾跟王家人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冲突中,张扣扣的女儿被王家人击倒在地,后经救治无效殉职。以后,当地法官对这起案件做出了二审裁定,王家一人被改判期判刑7年。张扣扣觉得法官裁定不公,因而在20年后进行了极端的复仇行为。
本来就被广泛关注的案件,由于张扣扣律师的一篇辩护词引起了法律圈的激烈争辩。有的人觉得这篇辩护词引经据典,情理交织;也有的人觉得这篇辩护词无任何法律剖析,对案件处理无任何作用,甚至不能算作辩护词。我们到底应该怎么评价张扣扣案,又应该怎样理解这篇极具争议的辩护词?
假如我们把眼神仅局限在2019年2月15日至今,这篇辩护词完全不及格。辩护人的责任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张扣扣案件的全过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则减少、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辩护人提出的材料和意见应该与案件相关,通常涉及到犯罪构成,证据情况,法定从轻、减轻理由,酌定从轻、减轻理由等,但是这种理由应该逻辑严谨,禁得起推敲。张扣扣案辩护词,立论基础为“血亲复仇”,通篇没有关于罪名、证据的论证。虽然我们将“血亲复仇”归于“被害人过失”,这个理由也非常牵强。你没法合理地论证一个超过20年的冤情是怎样才能弄成一个蓄意谋杀案件的过失。为此,单纯地从案件辩护实用性角度来看,这篇辩护词完全不合格张扣扣案件的全过程,可以作为法学教育的背面教材使用。
但,假如我们把视线放长远一些,站在1996年8月27日看向我们的未来,你能说这篇辩护词对政府机构,对法律人,对新闻媒体,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甚至对普通旁观者没有任何意义吗?每一起严重车祸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车祸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车祸隐患。在这起蓄意谋杀案发生之前,为何这1329个先兆没有造成任何人的注意!即便有一个人发觉一个先兆又能否及时解决,是不是都会避开这起恶性案件的发生!假如当初的裁定就能说理透彻防止给人裁定不公的猜测,假如有人就能对受害人家属(尤其未成年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倘若新闻媒体不是以吸引眼珠为目的而才能客观公平报导,假如王家人在当初才能谢罪哪怕说一句对不住,假如……
张扣扣已被执行死缓,作为一个案件来说是结束了,但若果我们不能认真总结、反思这种看似与案件毫不相干的案外诱因,并做一些事情改变的话,我们如何防止另一个李扣扣、孙扣扣的出现,我们又怎么才能笃定20年后的王家不再出现一个表亲复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