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反应过来,棚就掉下来了。”河南郑州,4月18日,一家正在营业的游泳馆突然部分坍塌,事发时正在营业,泳池内还有不少顾客,事发后,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救援。
15时30分,救援结束,共救出12人,其中轻微伤和轻伤9人、死亡3人(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现场死亡)。
目前,3名企业经营者已被警方控制,善后工作及事件具体原因调查正在进行中。
游泳馆、洗浴中心等场所上方,很多都采用钢架结构,再加上长期处于潮湿环境郑州游泳馆坍塌已致3死9伤,极易腐朽造成坍塌,所以经营者应当及时让专业机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否则很容易出现事故。
虽然本次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想来维护保养方面肯定存在问题,否则也不会出现坍塌事故,当然,上述仅是猜测,具体结果以官方调查为准。
从法律上讲,3名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自不待言,除此之外,直接责任人还涉嫌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其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便是“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郑州游泳馆坍塌已致3死9伤,该游泳池若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会发生现在的事故?显然不可能。
刑法第134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什么情况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本次事故死亡3人,轻微伤和轻伤9人,已经达到情节特别恶劣的程度,所以直接责任人除了要赔偿受害人及家属的损失外,还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后,安全无小事,不管是经营场所,还是自己家里,都要守好安全关,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