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建设监理商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商会网站()免费下载。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容许的考试用品出席考试湖南省人事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腕表、智能腕带、蓝牙音箱等具有通讯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推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严禁入场。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剖析》为主观题课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题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客观题课目须按规定规范涂写答题卡,涂写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涂写规范可以登入进行查阅。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正公平,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举措:对考生步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分护照、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利用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依法缴获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法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施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举措。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避免别人剽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湖南省人事考试,要遵循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照试卷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7月中旬发布,考生可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分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推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出席4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课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符合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降低执业专业类别的根据。
(二)合格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的60%。按照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须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