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3年选聘优秀院校结业生面试成绩已公布,将于近日举办综合考察工作,根据《山西省2023年选聘优秀院校结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山西省考试招聘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计划选聘人数2倍的比列确定出席综合考察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并列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与综合考察同步举办,按照考生网路递交的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步入笔试环节;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复审形成的缺额,在报名同地区同职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入闱。入闱人选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取经历业绩评价和笔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一)经历业绩评价
1.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通过网路递交。请考生根据《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目录》(见附件)中所列内容、格式打算材料,按序制做成一份清晰的PDF电子文档山西省考试招聘网,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短信标题同名),于2023年3月29日24:00前发送至。入闱人选发送材料相关事宜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伪造、变造有关护照、材料、信息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纪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量发送或未按要求提供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的,视为舍弃综合考察资格,由考生本人承当相应后果。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新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