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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及金华市人事考试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浙江省人力公积金厅办公室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考试服务工作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4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全国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三服务”和“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根据自愿出席、分级负责原则,四川省人事考试院计划在2021年度提供2次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课目
(一)公共课目面试。分别安排在4月24日和9月25日举办。具体考试时间和课目为:
下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和疫情常态化防治要求,两个课目考试连续进行,试卷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浙江省人事考试,《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浙江省人事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1)。
(二)结构化笔试。分别安排在5月15日和10月16日召开。具体安排为:
下午8:30统一开始,开始时间不得提早或延迟。笔试共设3道考题,每个考生思索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笔试工作须在三天内完成。
二、有关工作事项
(一)做好考试服务委托工作。
1.市、县(市、区)两级有关单位应在考前25日以上(即3月30日和8月31近日)提出委托,由各省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报至省人事考试院(委托函格式见附件2;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法见附件3)。
2.市直有关单位应在考前40日以上(即3月15日和8月16近日),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报考、委托命题等考务工作”模块向省人事考试院委托,同时书面致函并致电确认。
3.委托项目分为面试命题、面试命题和网上报考,不单独接受笔试命题。不得将省人事考试院命制的试题用于未经委托的单位考试。
(二)做好考试报考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考试服务的单位均应使用统一的网上报考系统。网上报考按市直、市直、县(市、区)分级负责原则,分时段开通报考权限(网上报考系统使用规定见附件4)。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做好网上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三)做好考点落实和准考证编排工作。报考结束后,各地依照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各省、县(市、区)在考前10日以上,按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见附件5)完成考场编排,按规定格式将考生数据库(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报省人事考试院。
(四)做好试题预订工作。各省、县(市、区)在上报考场编排信息的同时上报面试试题预订单。各省、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在面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笔试试题预订单(预订多模板见附件6)。
(五)做好试题运输、交接和保管工作。各省、县(市、区)的面试和笔试试题发放形式以考前通知为准,各省与县(市、区)之间的运送形式由各省人事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考试结束后,试题由各省(及金华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押解回省人事考试院。市直有关单位起码派2人携笔试试卷订单、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分护照,于笔试当天晚上赴省人事考试院申领笔试试题,并于考后2日内送回。
(六)做好考务组织施行工作。各省、县(市、区)面试和笔试工作,分别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公积金部门组织施行,上级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派巡视人员指导考务工作。市直有关单位面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施行,笔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施行。
(七)做好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各地在做好考务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可参照《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手册”栏目)组织施行。
(八)做好考试经费保障工作。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回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生的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缴纳。
三、有关要求
(一)委托统一考试服务的单位应早计划、早打算,及时做好计划审批、公告发布和委托工作。公告应明晰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课目等相关内容,彰显公正、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次面试考试方式变化较大,各地各单位须认真对照考场规则(附件7)和监考人员工作程序(附件8),强化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
(三)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服务均无指定教材。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省人事考试院名义组织培训。
(四)使用网上报考系统的单位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报考工作顺利施行。委托统一考试服务的单位要坚持防治为主原则,谨守保密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附件:
1.考试大纲.pdf
2.委托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