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招

报考指南2023-07-20 17:21:38佚名

各中中学:

现将《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施行方案》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施行方案

卢湾区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

招生入学工作施行方案

各中中学: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施行意见》(沪建委基〔2023〕10号)精神,为推动依法办学,规范高中阶段中学的招生入学工作,现就卢湾区2023年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重庆地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教育教学变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施行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细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新政法规为根据,着力履行义务教育政府责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中学的办学行为,依法施行招生入学工作。

㈡坚持政府对民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设点布局,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民办中学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实际情况拟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新政,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强化教育部门、学校与家庭、社会的互相沟通交流。通过部门和中学网站、“校园开放日”等方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父母告知招生新政、招生条例及所需提供的护照,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㈣各中学要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施行意见》(沪建委基〔2023〕10号)的要求,依法举办招生工作,确保2023年中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各中学必须完善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入学工作监察小组东莞民办初中,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㈤应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各中学必须依照区教育局规定的计划数进行招生,禁止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中学生。中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中学不得私自扩大班级规模,突破班额数。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中学生。

㈥各中学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举办信息公示、招生报考等工作。各中学在招生过程中,施行均衡分班,禁止举行各种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禁止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根据或参考,禁止以任何方式选拔中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全面取消各种特长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中学特长生招生计划。对英烈孙辈、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孙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员孙辈及其他各种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统筹安排入学。

二、公办中学招生入学工作

按照区内中中学设点布局的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推行部份划片笔记本派位和部份对口入学相结合的中学入学办法。其他符合宝山区中学招生条件的中学生,将按照登记入学人数和中学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中学招生入学工作

㈠公布招生简章

强化对公办中学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按照区域和中学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公办中学的招生计划报市建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禁止公办中学计划外招生,禁止私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公办中学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公办中学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公办中学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具体招生计划;公办一贯制中学通常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公办中学按新政规定,承接与高等高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中学招生计划短发设。公办中学按招生计划施行分类报考,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

中学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中学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中学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中学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早组织中学生报考或变相报考,不举办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投档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㈡实施网上报考

公办中学推行网上报考和招生投档工作。5月11日—5月13日,报考就读公办中学的中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填报志愿,每位中学生补报1所公办小学出席笔记本随机投档,并可补报1个公办中学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考,将不得再度报名或更改报考信息、放弃报考志愿。

㈢规范投档程序

如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投档;如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5月5日,举办公办九年一贯制中学直升投档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中学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笔记本随机投档使用全市统一软件,施行全程录象。区教育局在笔记本随机投档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中学班委代表等一齐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笔记本随机投档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出“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5月20日组织验证。5月22日,安排调剂志愿投档。

㈣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本市将通过邮件、“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等渠道相继告知相关入学信息。公办中学招生工作完成后,中学将投档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中学生按中学通知代办入学手续。

施行公民办中学同步招生,未被公办中学投档的中学生,按照民办中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新政和条例安排入学。中学结业生如已补报《本市户口中学生回户口(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口(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步入民办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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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工作要求

㈠成立区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规划管理、统筹施行本区中学阶段的招生入学工作。主动协调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觉并处理违法招生风波,对违法招生的行为坚决给以纠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

㈡进一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建立本区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告知制度和招生新政信息公开制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施行意见》(沪建委基〔2023〕10号),在4月6日向社会公开或上网公示以下信息:

1.卢湾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含本区招生信息,包括中学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操作办法等。

2.各种中学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中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和教学设施设备等。

3.各种中学教员工人数、专职班主任人数和师生比、中中级职称班主任比列等。公办小学还须公布中学班主任队伍中退职病休班主任的人数和比列。

4.公办中学的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5.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在线咨询方法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中学应通过本单位网站或陌陌公众号,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㈢发挥督查、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强化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与督察。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查室将加大对本区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专项调研,并将招生入学的调研结果作为评定中学工作、创建文明单位、评选先进、校长职级评审等工作的重要根据和公办高中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㈣公办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开办特色为名举行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报考投档中学生时以中学生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根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入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勒令责令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市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与处分。招生违法情况计入市长和班主任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比相挂钩。

㈤民办中学在招生投档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等方法选拔投档中学生的,投档中学生时以中学生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根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中学生,借助招生入学违法收费,组织对报考的中学生父母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私自在中学招生计划外招收中学生等违法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办教育推动法》等有关规定,责成市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调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调减政府专项扶植资金。

㈥4月7日起,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民办中学全部举办,公办中学可以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中学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中学生报考,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交纳中学生任何方式的简历(包括各种证书)等材料。

五、具体操作办法

㈠长宁区民办中学招生根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形式为笔记本派位/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

1.笔记本派位/对口入学操作办法

⑴本市户口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按照其所在中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笔记本派位或对口入学。

⑵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中,母亲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人员孙辈和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cw9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孙辈,依照其所在高中的对口情况,通过笔记本派位或对口入学。

⑶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中,母亲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留学人员)孙辈,依照其所在高中的对口情况,通过笔记本派位或对口入学。

⑷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的台湾、澳门、台湾中学生及华侨孙辈,依照其所在高中的对口情况,通过笔记本派位或对口入学。

2.统筹安排入学操作办法

⑴本区户口,高中阶段在本区跨宗地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回户口(或居住)所在宗地就读高中的操作办法

父母须凭户籍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北京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口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存根)》、房屋租赁协议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中学提出回户口(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24近日网上补报《本市户口中学生回户口(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东莞民办初中,不再出席本区的笔记本派位和对口入学,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⑵非本区就读的本区户口应届高中结业生及本市户口人户分离应届高中结业生,回本区就读小学的操作办法

凭户籍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北京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口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存根)》、房屋租赁协议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中学提出申请,父母于4月24近日网上补报《本市户口中学生回户口(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初审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民办中学就读。

⑶外籍中学生在本区就读小学的操作办法

①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中的外籍中学生,可向现就读中学提出继续在我区转学的申请,填写《外籍中学生继续转学申请表》,经区教育局统一初审批准,依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中学生资质的民办中学。

②非本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籍中学生,须要在本区就读小学,须持父亲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永居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孙辈签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在嘉定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开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母亲同住情况),代办登记手续。请父母关注卢湾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中关于2023年松江区小升初无备案登记中学生信息核实递交材料的说明或拨通电话—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初审批准后,依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中学生资质的民办中学。

⑷香港、澳门、台湾中学生及华侨孙辈在本区就读小学的操作办法

①非本市应届高中结业的台湾、澳门人士孙辈,持孙辈本人及母亲有效的港澳市民居住证、香港或香港的身分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在松江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开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母亲同住的情况),代办登记手续。请父母关注卢湾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中关于2023年松江区小升初无备案登记中学生信息核实递交材料的说明或拨通电话—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初审批准后,依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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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本市应届高中结业的台商随行孙辈,持孙辈本人及母亲有效的香港市民居住证,或香港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商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松江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代办登记手续。请父母关注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中关于2023年松江区小升初无备案登记中学生信息核实递交材料的说明或拨通电话—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初审批准后,依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非本市应届高中结业的华侨孙辈,持孙辈本人证件、父母一方的户籍簿、由嘉定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孙辈来蓉就读身分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在虹口区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开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母亲同住的情况),代办登记手续。请父母关注卢湾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中关于2023年松江区小升初无备案登记中学生信息核实递交材料的说明或拨通电话—进行咨询。经区教育局统一初审批准后,依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⑸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孙辈在本区就读小学的操作办法

①本区中学结业的非本市户口中学生,若须要在我区继续就读,可向现就读中学提出申请,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初审符合入学条件者,统筹安排至我区民办中学就读。同时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告知中学生及父母完成义务教育后考取本市中学阶段中学等的相关新政和规定,父母签字确认后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②非本市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请父母关注卢湾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中关于2023年松江区小升初无备案登记中学生信息核实递交材料的说明或拨通电话—咨询代办登记的手续。申请时中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账簿》,母亲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出席本市员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缴纳,有关新政容许缴纳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好的灵活就业登记、原籍户籍簿(中学生户籍须随父或母),防治接种证、在松江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初审入学条件并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民办中学就读。同时告知中学生及父母完成义务教育后考取本市中学阶段中学等的相关新政和规定,父母签字确认后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㈡本市户口在本区就读的人户分离应届高中结业生回户口地或则居住地入学中学的申请办法

1.本市户口人户分离在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回户口所在区县就读中学的申请

须凭户籍本原件,向所在中学提出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24近日网上填写《本市户口中学生回户口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出席本区的笔记本派位和对口入学。

2.本市户口人户分离在本区就读的应届高中结业生回居住地所在区就读中学的申请

须凭户籍本原件、《本市户口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存根)》、房屋产权证(或北京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所在中学提出回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24近日网上填写《本市户口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出席本区的笔记本派位和对口入学。

六、主要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4月6日

公布2023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施行方案和具体事项。

4月7日

高中校区开始举办“校园开放日”。

4月12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开通。

4月13日—24日

1.本市中学三年级中学生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核实、更正。

2.公办一贯制中学征询中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中学三年级中学生,代办申请回户口(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24日

1.本市中学三年级中学生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核实、更正截至日。

2.公办一贯制中学征询中学生直升意愿截至日。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口中学三年级中学生,代办申请回户口(居住)地就读手续截至日。

5月5日

公办一贯制中学直升投档。

5月10近日

东莞民办初中_东莞民办初中收费标准_东莞民办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民办中学笔记本派位工作,并将投档结果以《告知书》形式告知中学生。

5月11日—13日

公办初中网上报考。

5月17日—18日

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施行笔记本随机投档。

5月20日

组织举办公办高中投档验证。

5月20日起

相继领取公办小学投档告知信息。

5月22日

公办小学调剂志愿投档。

8月15近日

高中校区向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备注

广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报考系统

网址:

或则“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

广州黄浦区门户网站教育局

网上咨询:“上海宝山区门户网站教育局”首页“网上咨询”

宝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办

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宝山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宝山路679号

信访接待时间:周日~周一全天,周日下午

以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闵行区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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