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属于专科院校。就业方面不具备优势,主要面向司法系统的监狱。
办学任务:
(一)开展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和法学大专学历教育;
(二)开展成人、法学大专学历教育;
(三)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委政法委委托的干部继续教育和有关业务的培训;
(四)开展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等有关课题科研工作;
(五)为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技术服务。
(六)承担监所管理、律师等专业的函授及自学考试辅导和远程教育;
(七)开展校际间合作与交流。
培养目标:
1、法律事务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具备法律以及必要的管理、文秘等相关知识及其实践技能,能够胜任企业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助理等法律职业辅助工作一线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2、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熟悉我国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安全保卫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公、检、法、司、企业事业、文化等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违法犯罪与事故的预防及处置等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3、刑事执行(狱政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监狱刑事执行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刑罚执行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4、刑事执行(心理矫治)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监狱、劳教心理矫治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劳教心理矫治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5、司法警务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司法警务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能够胜任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6、司法警务(劳教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行政执行(劳教管理)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基本素养,能够胜任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7、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培养掌握司法鉴定技术的基本理论与技术,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制度,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