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制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学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开封大学录取查询,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阳学院普通高招高职(大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安阳学院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安阳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全称:安阳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中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中学国标代码:11069
第九条办学地点:山东省安阳市
第十条中学简介:中学秉持“明德、励学、笃行、创新”的校训,遵照“依法制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特色促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就业为导向,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宗旨”的办学宗旨,产生了“就业、培养、招生”相结合、“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和以“学历教育为主,集职业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学先后入选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高校建设单位、全国院校就业50强单位、全国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国防教育特色中学、全国模范员工之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高校、省首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高校、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优质本科高等职业高校、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变革试点单位、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院校、河南本科高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长三角中学生就业协作网企业公认“就业服务”特色高校、改革开放40华诞具有国外影响力四川院校、新中国创立70华诞山东人民满意的院校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养技能型人才,中学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实绩博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称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安阳学院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组设在监察室。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投档组、综合协调组、网络安全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评、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安阳学院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投档原则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我校2020年各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晨报献给各市(自治区、直辖市)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初审,由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在招生投档过程中,按照生源情况和执行招生计划的须要,中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适当调整当地的生源计划。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新政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录取等照料新政。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符合中考报考条件,政审要求;符合专业招生课目考试要求,中考成绩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的考生。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投档”“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投档”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医学类专业限招有传染性疾患及色弱、色弱的考生。右手操作的考生慎报口腔医学专业。因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四肢或肢体残障考生报名我校医学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其它未标明要求的专业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出台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考生英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需统一修读公共外语。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志愿为平行志愿,推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既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根据英语、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投档。服从专业调剂者,依照考生成绩在容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投档,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美术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乘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编导制做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投档。
第二十条考生可通过各市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查询渠道、开封学院招生网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投档结果。投档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形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信地址及时寄出考生本人。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2020年杂费按现行江苏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专业杂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杂费为4200元/生·年,其中机械制造与手动化、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杂费为46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杂费为4800元/生·年,其中口腔医学杂费为5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杂费为6000元/生·年,其中服饰与服装设计杂费为6600元/生·年;软件职业技术大学专业杂费为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杂费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5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被投档的考生应在投档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该在中学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投档院部事假(以当地明信片为准),因病事假者需附市级以上诊所(下同)确诊证明,因事事假者需附街道(乡镇)证明,周末通常不得超过两周。未事假或则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中学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代办入学手续,给以注册学籍;审查发觉新生的投档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则有其他违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中学生入学后,中学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检查,检查中发觉中学生存在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检查不合格开封大学录取查询,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中学应该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中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各级各种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按揭、助学金;同时,中学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免除、绿色通道、特殊困难补贴等举措对经济困难的中学生给以捐助。
第二十五条中学生在中学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中学结业要求的,中学准予结业,并颁授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安阳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新政为根据,中学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