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育加分新政策

高考志愿2021-06-06 09:57:30admin2

必须是全国性比赛中藤球项目前六名的应届考生,才有加分资格。给你一份官方材料,祝你成功!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测试对象

(一)认定对象:

1.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前六名的应届考生;

2.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3.上述1、2两项认定对象中2010年1月6日以后获得“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奖项者限定在由省体育局认定、经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赛事和项目范围内(见附件1);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二)测试对象:

1.除上述(一)认定对象外,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得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藤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操、举重、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射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水上运动、武术等项目前六名的应届考生;

2.除上述(一)认定对象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3.上述测试对象中2010年1月6日以后获得“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奖项者,限定附件1规定的赛事和项目范围内。

(三)非应届毕业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认定测试。

二、报名及认定测试安排

认定测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统一认定;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测试于4月25日-26日进行。测试项目参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附件及相关公告。

三、工作程序

(一)认定测试申请:符合认定测试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于高考报名时(3月20日—24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系统界面,完成报名信息录入;3月26日—28日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取《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以下简称《认定测试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认定测试的考生携《认定测试登记表》到所在学校与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所在学校与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认定测试考生的运动项目等级证书、原始成绩材料,并在《认定测试登记表》上签名盖章。经资格审查后的《认定测试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三)资格公示:认定测试考生所在学校须在考生办理认定测试报名手续后于校园内醒目处统一公示具备加分认定测试资格的本校考生名单,公示至当年8月底。公示时须公布当地招考机构的举报电话。

(四)材料上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整理所属县(市、区)认定测试考生材料,于4月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处,并按规定进行集中公示至当年8月底。上报材料如下: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花名册》(见附件3,一式2份)、考生《认定测试登记表》(全部)、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奖状原件及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须由地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证明)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五)公布测试点:测试点于测试前一周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同上)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公布。

(六) 测试: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凭“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号”、身份证于4月24日到指定测试点领取《准考证》、缴纳报考费,了解本人参加项目的具体测试时间、场地安排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补。

(七)测试结果公示:经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体育局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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