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主说在街上问好几个男青年,都说要房子不要孩子,即使有两套也不想给。
在选择要房子和要孩子身上,除了土豪有矿家庭,一般男人都会选择要房子不要孩子,因为生孩子的十二级疼痛他们没有经历过,他们只想着有条件找下一任,置妻儿于不顾,这样的男人赶紧离了。
更过分的是有两套房子都不想给一套,我认为这个问题男人只能是想想,法律允许吗?你也就只能做做梦吧。
作为十月怀胎的母亲,除了个例,大都是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因为母爱,是人类最光辉无私的爱,为了孩子能付出所有的,怕也就只有母亲吧。
所以每个人都应当永远感谢那个生你的娘亲,她也曾年轻美丽过,因为抚养你和岁月的洗礼或许她已经白发苍苍,或许她现在与你远隔千里,或许她每日对你翘首企盼,或许她拿着电话正在想你……只希望在她有生之年,可以多一些看到她心目中永远孩子的儿女。
不是每个离婚的家庭都发生在北上广,但是无论所争议的房子离两千万有多远,作为母亲,因为离婚你都要争取,你养着孩子争取房子天经地义,否则将来独自带孩子会面对很大难题。
真是个男人的话,你就应该放手,无需法律程序,真要走法律程序估计顶多是劳民伤财,你有很小的赢的几率。协议离婚划算点,不用花诉讼费。
我弟弟离婚了,房子和孩子归前妻,我弟弟净身出户,全家都同意,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了,都不想维持,那房子和孩子归女方就没什么不妥,我弟不是不想要孩子,是孩子想跟她妈在一起。
所以离婚还是理性点,不要孩子要房子,在道义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
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房子。不是我不爱孩子,我是妈妈,但是如果我不要房子的话,以后男方要是再找一个女人,那不是白白便宜了后来的女人。
我会先要房子,将孩子留给男方,让男方去感受一下带孩子的辛苦,让他试试拖着孩子再找一个女人的滋味。
等我稳定了自然会将孩子接过来一起住,等孩子大了,以后房子自然也会交到孩子手上。
如果我选择孩子,而男方要房子,对男人来说简直美死他了,反正不管如何他依旧是孩子的父亲,他有房,他以后要是再找肯定比我拖着孩子容易。
等男方再组成了一个家,男方还记不记得有这个孩子还说不定呢,谁都无法保证男方的心会一直装着孩子,要是男方后组成的家庭又有孩子了,那我的孩子想要得到前夫的房子就难了。
所以,我会选择房子,我说什么都不会将房子便宜给别人,我辛辛苦苦挣来的,凭什么要在孩子和房子之间二选一,最后等男方再组合家庭便宜别的女人。
既然要选,那我就先选房子,我要保证我孩子以后的利益,一套房子多少钱,孩子暂时离开我,等他大了会明白我的苦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