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召开。报考考取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考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即将报考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交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出席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香港同胞、海外侨民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出席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名手续
首次出席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申领新生报考手续,之后才可选择课程报名。已进行过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分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名,请考生提早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建立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考取。
(一)新生报考
新生报考分预报考和即将报考两个阶段。
1.预报考。新生通过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考。预报考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考成功后将得到惟一的预报考号,预报考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考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能够进行即将报考。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漏给别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防止引起个人信息外泄。
2.即将报考。本次即将报考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考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陌陌(ID:)小程序进行即将报考(操作可参考附件2)。即将报考成功后将获得惟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勿必谨记。考生身分验证过程中采集的护照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相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结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专升本业务申领。
因容貌特点变化等诱因未能线上报考或报考信息(含相片)无法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即将报考,11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之后通过广州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名】通道报名课程,并进行网上交费。考生报名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名,须要更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名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难以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依照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名,每位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名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出席考试,在保存或更改报名信息时须进行邮件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名操作,报名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勿必认真核实,确保确切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别人手机号码引致的后果由考生承当。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前,须认真核实选择的考区和报名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名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降低、删减、更改,确认报名后所交报名费一旦网上缴交,不予返还。考生交费后必须再度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借此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防止在最后时间考取课程和交费,以免因停水、网络堵塞等诱因引起错过报名和交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陆海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复印准考证。准考证中将载明考生出席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复印,禁止伪造、变造或私自涂改,禁止在准考证正背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复印准考证,复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复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分证原件(含临时身分证、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出席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的身分证明,不含电子身分证;军人、港澳和香港同胞、海外侨民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护照)、“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循山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治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循当地疫情防治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晚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测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佩带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出席考试,根据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辨识技术和人工比对身分证检测的身分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治安排自考报名2023,不得在考点内随便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集聚。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病症,应立刻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循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治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治将按照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陌陌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检查申请
1.申请复检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分证、准考证,向出席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检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之后不再受理成绩检查申请。成绩检查仅限于检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自考报名2023,评分标准、评分条例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检查范围之内。
2.检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题检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检查后发觉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名时考生确认的通讯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检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计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规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勿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法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法处理决定书将根据当次报名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湖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法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
(一)依照《关于调整我省成人中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回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障考生出席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障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即将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考报名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
附件:1.山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报名流程图
2.广州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考操作指引
3.广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4.广州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治考生须知
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广州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