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独考试、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高考资讯2023-03-08 09:10:39佚名

省教育厅近日印发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通知。去年,省教育厅共批准102所省内院校举办高职专升本工作,网上志愿补报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24日18时进行,考试时间为4月7日至9日。

针对高职专升本,去年其招生对象为已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中考报考的考生,以及已通过广东省2023年对口招生报考的考生。各院校2023年高职专升本专业由院校自主确定,须在教育部初审备案并已实际招生。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短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院校应优先安排举办专升本。各院校勿必于2023年3月3近日将招生专业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初审。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大类中的国控专业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中的医学技术类专业不得安排高职专升本,适度压缩医药卫生类专业高职专升本规模。2023年新设的拟招生专业不得安排高职专升本。

考生假如想查看招生章程,可登入“河南省普通院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了解我省高职专升本院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院校官方网站或拨通院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请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专升本信息,以防被欺骗、上当被骗。

在志愿补报上,考生可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补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补报一所院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更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补报时间截至后将难以填报和修改,提醒广大考生按量认真补报志愿。

关于命题和考试,院校主要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其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占比原则上不高于总分值的50%。申请享受免文化素养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仍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领补申报手续。高职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有不同学校的院校原则上安排在一个学校内统一考试。

针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通知明晰,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投档步入院校大专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得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高校在相同或相仿专业免试投档。免试投档考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院校可依照实际情况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计划具体分配情况由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免试对象和条件如下:1.获得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银奖的中职结业生。2.具有中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结业生。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免试入学申请,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联系电话:-)。备案时间集中安排在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明晰,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初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对于违背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院校,情节较轻的,勒令责令改正,给与警告或则通报批评,并核减高职专升本计划安排规模和比列;情节严重的,给与降低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取消下一年度高职专升本资格或则依法给与停止招生处理,并取消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申报资格、评优评优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与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上去看全文——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

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中学,各市属中等职业中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变革、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决策布署,进一步扩宽中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高职高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专升本”)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专升本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中考”)报考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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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考的考生。

(二)招生高校

2023年我厅批准102所省内院校举办高职专升本工作(名单详见下表)。

(三)招生专业

各院校2023年高职专升本专业由院校自主确定,须在教育部初审备案并已实际招生。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短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院校应优先安排举办专升本。各院校勿必于2023年3月3近日将招生专业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初审。

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大类中的国控专业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中的医学技术类专业不得安排高职专升本,适度压缩医药卫生类专业高职专升本规模。2023年新设的拟招生专业不得安排高职专升本。

(四)招生计划

1.院校在本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外科学确定本年度高职专升本计划。鼓励上一年度高职专升本计划投放比列过高的优质高职高校适度扩大高职专升本计划规模,降低考生通过高职专升本步入优质高职高校的机会;上一年度高职专升本计划投放比列显著偏大的院校要适度调整高职专升本计划比列,为出席普通中考、对口招生、高职专升本等不同类型的中学生提供愈发均衡的入学机会。高职专升本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各院校可调至2023年普通中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

2.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院校按照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章程

1.拟定章程。院校要依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要求,认真制订高职专升本招生章程,确保章程内容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2023年3月8近日将招生章程及辅助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院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核定。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私自修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等招生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内容相一致。中学法定代表人对中学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举办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院校全称、校址(涉及学校、校区等须标明),层次,办学类型;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课目及分值,考试内容(文化素养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要点),考试形式;投档规则,成绩发布形式;杂费和住宿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新政及有关程序;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监督机制,申述渠道;联系电话河南中专学校名单,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2.考生查询。考生可登入“河南省普通院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了解我省高职专升本院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院校官方网站或拨通院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请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专升本信息,以防被欺骗、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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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志愿补报

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补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补报一所院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更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补报时间截至后将难以填报和修改,提醒广大考生按量认真补报志愿。

(七)命题和考试

1.院校要按照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其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占比原则上不高于总分值的50%。

(1)中职生文化素养考试以《中等职业中学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根据,考试形式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根据,可依照须要采取面试、面试、操作考试等方法,鼓励操作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2)中学生文化素养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的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份课目成绩等级,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院校提供考生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依照须要采取面试、面试、操作考试等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学素养、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3)社会考生出席院校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可依据报名专业出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养考试,出席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养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仍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领补申报手续。

(5)考生获得的技能大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高职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有不同学校的院校原则上安排在一个学校内统一考试。院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治的举措要求,并结合中学实际情况自主组织考试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对院校的考试组织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各院校要完善招生投档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试材料(含考试音视频资料和纸质试题)、录取材料等资料给以保存以备检查。考试结束后,院校须在2023年4月20近日将考试试题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投档

院校要建立招生投档机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投档规则,严格程序,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投档。考生成绩及拟投档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院校于2023年4月25近日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申领投档手续。院校要根据《国家邮局势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院校投档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领取投档通知书,不得采取别人代收、转收等送达形式。凡被高职专升本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中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未被投档的考生,可出席中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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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河南中专学校名单,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投档步入院校本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得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高校在相同或相仿专业免试投档。免试投档考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院校可依照实际情况在已公布的高职专升本计划外单列执行。计划具体分配情况由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获得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银奖的中职结业生。

2.具有中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结业生。

(二)免试投档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中学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中学负责确认考生得奖情况。

2.生源中学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法送达考生申请免试入学的院校。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中学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考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中学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考生申请表》、身份证打印件、技能大赛得奖证书打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联系电话:-)。备案时间集中安排在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备案通过后,院校须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投档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院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申领投档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领取投档通知书。被免试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

三、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专升本、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的考生须持有效身分护照、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院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出席全日制培养。院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学、转专业根据国家、省和中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出席中考投档的中学生相同。中学生在院校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院校结业要求的,院校应准予结业,并颁授普通本科结业证书。各地各院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中学生捐助新政,帮助符合受助条件的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就业新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职专升本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组成部份,事关国家科学选拔人才、教育公正和考生切身利益,考生和家长高度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院校要着力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悉心组织施行,统筹部门力量,产生工作合力,确保高职专升本工作安全顺利施行。

(二)加强责任意识。院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院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生源中学主要领导对其教员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中学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初审由报考所在校区负责,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给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涉招涉考单位要加强责任落实,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公正公平。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涉招涉考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新政规定,违背院校招生“十禁止”“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着力规范高职专升本报考、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程序和行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测,及时受理涉及违背招生新政、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禁止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考生代考等舞弊行为,维护高职专升本考试公正公平。

(四)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推行问责制度,对在高职专升本工作中违法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严查。资格初审贯串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初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对于违背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院校,情节较轻的,勒令责令改正,给与警告或则通报批评,并核减高职专升本计划安排规模和比列;情节严重的,给与降低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取消下一年度高职专升本资格或则依法给与停止招生处理,并取消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申报资格、评优评优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与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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