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要求
各专业报考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报考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类专业)的广东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1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2、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3、体检合格:我院公安类专业考生的体检是由我院会同相关医院对填报了提前第二批(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单独进行的体检。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合格标准是: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公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公分;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过于肥胖或过于消瘦现象;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4、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为10%。
本科专业介绍
侦查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侦查工作和警务实战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现代侦查需要,在公安政法机关从事相关专业实际工作或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原理、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犯罪情报学、刑事技术学、侦查讯问学、国内安全保卫学、治安管理学、禁毒学、侦查综合训练、警务技能与射击等。2010年《侦查措施与策略》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本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侦查学(毒品犯罪侦查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禁毒学、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毒品案件侦查工作和警务实战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现代侦查需要,在公安政法机关从事相关专业实际工作或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禁毒法律法规、毒品案件侦查措施、毒品案件侦查、毒品违法案件查处、毒品检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学、侦查讯问学、国内安全保卫学、毒品案件侦查综合训练、警务技能与射击等。
面试、政审事项
凡报考我院提前第二批的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毒品犯罪侦查方向) 、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
1、面试时间 : 7月3日至5日(具体情况以学院招生网 http:// 的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 (1)验血:肝功能及两对半检验 ;(2)量身高、称体重; (3)测视力、色觉、嗅觉、听力;(4) 心脏听诊;(5)综合检查(检查头部、面部、肩、背、手、臂、腿、脚等情况)
。
经面试、体检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政审并作出审查结论。
3、面试地点: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 500号)。
4、面试费用: 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及交付体检机构的体检费等均由考生自行负担。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3、提前第二批本科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按我校提供的经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数据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警官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退档原则:(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理由充足,手续齐全;(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负责对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四)学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提出的退档质疑作出答复。
8、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0、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