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报考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考本、专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1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报考专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2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2.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3.体检合格: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公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公分;本科裸眼视力不低于4.6、专科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4.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比例10%。
面试事项
凡报本科的治安学、治安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交通管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及专科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等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
1、面试时间 : 6月30日至7月2日(学院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验血:肝功能及两对半检验 ;(2)量身高、称体重; (3)测视力、色觉; (4)综合测试(检查面部、头部、手、臂、脚、腿、形等情况)
经面试、体检后,由考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有关考生进行政审。
3、面试地点: 本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 500号)
4、面试费用: 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等均由考生自行解决;交付体检机构的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