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分省招生计划:
相关的招生政策: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校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外语语种: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国防生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其中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方向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加分政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江苏省录取方案:
1、江苏省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0年招生计划专刊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江苏省考生对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江苏省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年龄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在江苏省本二控制线及以上者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若考生总分低于本二控制线,则要求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对于江苏省考生在进档后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专业级差,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如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则折算成等级级差分3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
1、江苏省考生报考音乐表演(歌舞)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需参加江苏省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