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你怎么看?

高考资讯2022-05-23 00:59:30admin2

杀人抛尸案件属于恶性暴力犯罪,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追究杀人者 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哪些没破了的大案要案?

1972年10月28日晚8点30分,新蒲岗制衣厂工人周忠明忙完了厂里下发的任务后拖着疲惫的身子独自返回了位于深水埗荔枝角道的寓所,从早上7点出门起已经十几个小时没有吃东西了,饥肠辘辘的周忠明急切地想要吃上一口热饭,但走到门口的时候却让他感到有那么点不寻常,因为平常的这个时候屋里一定热闹非凡,妻子何宁芳早已准备好可口的饭菜坐在沙发上收听广播节目,儿子周建强也会打开电视机观看节目,为什么今天屋子里鸦雀无声甚至连灯都没有打开呢?难道母子俩今天那么早就睡着了?带着疑惑,周忠明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客厅里空无一人,主卧和儿子房间里也未看见两个至亲的身影,甚至桌上都没有准备饭菜,周忠明眉头紧锁地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早上出门上班前妻子何宁芳与儿子说要去石梨贝水塘晨跑,虽然今天是星期六,但俩人也没说过要去别的地方,妻子一向贤良顾家,不可能晚饭时间饭都不做就带着儿子外出,而儿子阿强更是体贴孝顺,哪怕偶尔何宁芳有事无法赶回来,小小年纪的他也会替自己做些简单的晚餐,怎么可能两个人都不在家呢?难道是被哪个亲友临时约出去了?那也应该留个字条啊?

突然,周忠明想起早上出门前妻子有在洗衣机里换洗一家三口的衣服,并且由于儿子周建强催着要和自己一起出门,所以何宁芳说回来后再晾衣服,想到这,周忠明急忙冲进浴室并打开了洗衣机盖,却发现一家三口的衣服还“好好地”浸泡在水里…这意味着母子俩自早上7点出门晨跑以后就一直没有回过家!

周忠明心急如焚地拨通了十几位亲友的电话,也出门到附近的街坊邻居家询问,然而答案都是“一天都未见到过两人”…周忠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因为哪怕是晨跑时母子俩有人受伤住院了,至少也会打个电话让亲友或邻居转告自己,一整天都没有任何消息,他们一定是出了什么严重的意外,晚上9点30分,一刻也不愿意再等下去的周忠明毅然决然地走进了深水埗警署。

“阿Sir,我老婆和孩子都失踪一天了,从早上七点去石梨贝水塘晨跑,到现在都没有回过家也没和任何人联系过,你们能…”

“先登记一下基础资料吧。”

“我叫周忠明,今年50岁,家住九龙深水埗荔枝角319号四楼前座,是制衣厂裁剪工,我老婆名叫何宁芳,38岁,身高1米56,身材娇小;我儿子名叫周建强,16岁,身高1米71,身材消瘦,就读于半山区圣保罗中学,他们平常去晨跑就在石梨贝水塘附近…”

“他们穿的是什么衣服,有没有携带什么物品?”

“我老婆身穿白衬衫、灰色长西裤、黑胶鞋,手里还有一个买菜用的竹藤篮,因为她都习惯在回来的路上买菜,身上就带二三十元;儿子穿红白相间运动衫、白色短裤、白色运动鞋,还戴着一副眼镜,手上也有戴一块手表。”

“好,你先回去吧,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能不能现在就跟我一起去找找?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害怕真出了什么事,再迟点就更危险了,求求你们了…”

看着眼前这位男人激动的样子,接警的陈警员也于心不忍,于是他叫上另外4位警员一行几人分乘两辆警车朝着石梨贝水塘的方向驶去。

由于水塘附近当年没有路灯,六人便分成两组先绕着水塘分头搜了一圈,随后又沿着大埔道公路往北搜索,可3个小时的搜索过后时间已经来到凌晨1点他们依然都未看到母女俩的身影,几位警员虽然很是同情,但也只能无奈地安慰了周忠明几句便载着他回了警局。然而周忠明在走回自家寓所后却一直呆坐在沙发上没有任何睡意,直到天蒙蒙亮,他又拖着疲惫的身躯敲响了邻居家的房门请求大家一起帮忙寻找…

10月29日早上7点,周忠明带着二十余位亲邻抵达了水塘附近,由于人手众多,他们决定以水塘为中心分成6组人向外扩散寻找,可一直忙碌了7个小时还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中午两点,周忠明回家吃了个午饭,一个小时过后又换了一批亲友和同事共计三十余人再次按照上午的方式对水塘周围进行了一次更加彻底的“复查”,可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眼看一天苦寻无果,周忠明已接近崩溃,40多个小时没有合眼的他躺在警局门口撕心裂肺地大哭了起来,警方终于是对此事重视了起来,他们给周忠明做了一次更加细致的笔录,并且天一亮就带着大队人马对水塘进行了第四次搜寻,同时还将母子俩的照片、讯息刊登在香港的各大报纸上呼吁市民提供线索,甚至港警九龙侦缉总部出动直升机在空中协助搜索…

然而5天过去了,警方总计出动了700多人/次警力、6架/次直升机,搜索范围已经扩大到水塘西北半径1公里外的金山郊野公园后始终没有发现母子俩的行踪!

妻儿的杳无音讯令周忠明生不如死,一个星期以来他每天都只睡3、4个小时,人也迅速消瘦更是一夜白了头,不过老天并没有可怜、同情他,妻儿失踪10天后,他等来了一个痛不欲生的消息…

1972年11月5日早上八点,驻守石梨贝水塘的水务署老技工孔初照例外出巡逻时迎面撞见一位慌不择路的女青年,这名女子见到孔初后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般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你…你是这里的…水务么?有尸体…不得了了…有尸体,山上的密林中有尸体…”

“你确定是尸体?你看到了?在哪里?”听见这番话,孔初急忙问道。

“我没有…没有看到,但我肯定那一定是尸体,那腐臭味,就是死人发出来的,你有…有看过最近的新闻报道吗?就那对母子…那对失踪的母子,我怀疑就是他们…”女子依旧慌张地回答道。

“我当然知道,我还帮忙搜寻过,在哪个位置?走,你带我过去。”孔初边说边拉着妇女的手朝她走来的方向奔去。

“放开我,我可不去,我只是放假过来游玩的,要去你自己去,就在引水道小径向上走,快到5500呎路碑那里。”说完,女青年挣脱了孔初朝着公路的方向走去。

眼看对方不愿带路,孔初犹豫了一下,因为5500呎路碑处距离自己所在的地方可不近啊?大概有2公里远,还是上山,要是自己一个人没找到怎么办?是不是应该先去报警呢?可他心想着回去报警等警方过来估计得要1个多小时后才能赶到,因此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急忙朝着对方指引的方向快速走去,还好刚走了不到5分钟就看见3位正在石梨贝附近调查母子失踪案的便衣,他立即将自己得知的情况汇报给三人,于是一行四人便沿着引水道朝目标处奔去。

石梨贝的引水道全长4.8公里,5500呎路碑即大埔道沙田岭路段,距离石梨贝水塘中心足足有3公里远(以当年的路况算,不过现在也有2.8公里),而公路另一侧山脚下就是水务署沙田滤水厂(当年还没有建成),四人足足走了40多分钟后方才抵达,不过由于女青年并未说明究竟是在公路的左侧还是在公路的右侧,所以4人只能分成两组搜寻,不一会,孔初与一位便衣就在公路右侧的三米高的山坡密林中嗅到股浓烈的腐臭味,他们循着臭味深入密林,果然发现两具爬满蛆虫的尸体:

一具年轻男尸衣着完整地吊在一棵大树下,其双手双脚均被反绑,颈部粗壮的尼龙绳几乎快要将他的脖子扭断;而在他旁边1.2米远的距离外躺着另一具全身赤裸的中年女尸,白色衬衣、灰色长裤以及内衣、内裤都散落在尸体旁边,仅有脚上还穿着一双黑色胶鞋,她的头部有明显外伤并且由于腐败严重伤口浮肿已经看不清模样,而最让人感到恐惧的是一根直径10公分、长1米的木根压在她的脖子上,似乎已经彻底压断了颈椎仅剩皮肉连着头颅和躯干…很明显这两人就是失踪了近10天的何宁芳、周建强母子…

半个小时以后,九龙侦缉总队大批警员立即赶到了事发地点,根据仔细的搜查、勘验,警员们在现场找到了一副破碎的眼镜、一封圣保罗中学的染血信封、一块白色手帕、一个竹藤菜篮、一串钥匙、一个空钱包,另外尸体以及衣服上都为遭到野草擦蹭的痕迹,因此判断此地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11月5日中午,警方通知周忠明前往验尸房认尸,虽然两具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但他还是通过各种物证以及牙齿确定了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儿,面对这样的结果,本就瘦了一大圈的周忠明两眼一黑一头栽倒在验尸房…而根据法医李福基的尸检结果表示,母子俩的死因都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为一星期左右,其中何宁芳头部遭到严重击打导致颅骨破裂、面部肌肉脱落,并且两人的鞋子都沾有血迹,【有可能】就是何宁芳头部伤所致,但奇怪的是全身赤裸的她竟然没有遭受性侵,所以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劫财杀人案,可谁知还未等大家将焦点放在凶手身份时便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

11月5日傍晚,警方在深水埗警署召开了记者发布会,侦缉大队主任马广义向媒体透露称:

两具尸体已经腐烂,死者都是被扼颈窒息毙命,但没有明显外伤,两人衣服完好,女死者未被奸污,目前推测是劫财杀人,相信是石梨贝水塘一带出没的恶徒所为,年纪应该相当年轻,估计有二至四人,也有可能是偷渡客,现呼吁知情人士或当日的目击者提供消息。

这有什么疑问吗?当然有!

第一,马广义说尸体为机械性窒息无其他外伤,但法医李福基的尸检报告明明是何宁芳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脑碎裂,周忠明也看到两人的鞋子上都有干涸的血迹,只是因为尸体表面腐烂严重,无法判断是否一定属于何宁芳头部受伤所流的血;

第二,马广义声称尸体衣服完好,但这与尸体第一发现人孔初以及另外三名警员的描述不一致,所以为什么马广义要“撒谎”两次呢?

当然,以上两点还不是问题的关键,第三,周忠明以及第一天晚上陪他去搜寻的那五位警员都表示当天晚上他们就沿着大埔道往北搜过,并且明确表示尸体被发现地的密林他们进去过,除此之外,第二天早上陪同周忠明去寻找的那二十个人里面也有7人进入过那片密林(由于地处公路旁,所以当时主要搜寻方向是在那些位置,警方大规模介入后才改向金山郊野公园),为什么前两天都没有发现呢?难道说母子俩的死亡时间并不是28、29号?

第四,根据当年的路况来衡量,从水塘中心到尸体被发现地超过3公里,从他们的住所到尸体被发现地更是超过了4公里,当年步行需要1.5个小时,而何宁芳本身体弱多病,这也是她坚持锻炼的原因,走这么长的路再锻炼是绝不可能的,平常她也只在水塘东南位置活动,为什么尸体会出现在那么远的地方?别忘了,根据勘查警方认为第一现场就在尸体被发现地!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10月29日,有人曾寄给周忠明一封勒索信,信中声称给5000元赎金就放人,可29号白天周忠明带着亲友去搜寻了,所以直到深夜回家后才发,并连夜将此信送到了深水埗警署,而警方看到信件后示意这是有人在恶作剧或者趁机勒索…然而他们却忘了一个重点,那就是10月30号白天他们才将此事登报征集线索,29号除了周忠明的亲友以外并没有其他人知道,如果真有这封信,那么他一定就是凶手,甚至正是因为警方的“大意”才导致母子俩遇害,因为别忘了,28、29号有两批人到尸体发现地点搜过都没看到任何人影,说明凶手是眼见周忠明无反应才不得不撕票的(前面说了现场没有搏斗痕迹、衣物没有野草拖拽痕迹可以判断就是第一现场)!

第六,事实上就在母子俩失踪消息登报后的第一天也就是10月30号,有人曾打电话到报社称28号自己在石梨贝水塘引水道处看到一对母子被人挟持上车,并朝着【沙田方向】驶去。可这个报案人不知道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还是什么原因,反正不愿意透露姓名,而警方接到报社的反馈后更是“任性”,你不告诉我实名是吧?OK,没问题,我就当你恶作剧不予理睬…因此又继续在水塘附近甚至去“反方向”的金山郊野公园瞎忙活了5天…

谁知面对记者的这些质疑,警方又选择沉默、不予置评、声称还在调查中…

没错,民众争议的地方就在于警方“撒谎”以及数次错过【可能存在的救援机会】,甚至很多香港市民认为此案有“隐情”,因为他们怀疑警方内部自己出了“内鬼”…至于周忠明那更是对此愤怒不已,要求警方给自己一个说法…

或许是迫于死者家属以及香港民众的压力吧,警方不得不加大调查力度,11月9日,他们成立了以港岛区总探长邓耕为首的专案组,并派出数二十位便衣前往石梨贝、沙田打探消息,后来还对新界600多个聚集地、居民区挨家挨户进行摸排,甚至警方内部开出2万的巨额悬赏,后又将赏金额提升到4万,同时港警总局还另外发布了2万元悬赏,并表示两种悬赏可以同时生效,也就是说只要帮助破案即可得到6万元“天价”奖励,要知道80、90年代普遍命案悬赏也不会超过5万的,这在当年已经是创纪录的赏金!然而重赏之下依然没有勇夫,几个星期过去了始终没有任何线索,无奈他们只能开始印发传单到石梨贝、沙田两地张贴、派发,只希望有没看到新闻的人见到宣传单可以回忆起一些重要线索…

这招算是起到了一点效果,因为就在12月,他们接到了两条线索,其中一位女子向警方回忆说案发当天正好就是自己的生日,所以非常记得早上7点多自己去石梨贝水塘晨跑的时候看见四位陌生年轻男子出现在引水道小路上,双方相遇的地点再往北走600米就是尸体发现地,而一个多小时以后她再次看到这四位“童党”朝着反方向离去。这名女子声称自己是石梨贝晨跑的常客,从来没有见到过这四人,并且向警方描绘出四人的长相,而专案组也将这四人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甚至还在1973年1月19日公布他们锁定的四位年龄、外貌相似嫌疑人,然而却一个都没有抓到…

其实我觉得这条线索一点都不靠谱,也不知道为什么警方偏偏认定这条线索,因为第一,这位女子是独行,这四人为啥不绑架你反而要去绑架一对母子?而且人家儿子身高还171cm…甚至在学校是运动健将!第二,这四个男的是步行,而且原举报证词中还声称是穿着拖鞋,报案人看到的地点距离尸体发现地就600多米,那就是母子俩离开了习惯的晨跑地点2.2公里后被撞见的?可前面说了,他们绝无理由离那么远啊?我更相信之前那位打电话去报社的举报人说用车载的…第三,如果这四人就是凶手,那一定就是28号这天被杀害的,可为什么28号晚上和29号白天两拨人没看到尸体?

所以我觉得这个线索非常扯,女子应该是为了悬赏编的吧?甚至我能猜到为什么警方会认定这条线索,因为这样就可以洗清自己“渎职”的责任了:你们看,母子俩28号就遇害了,29号的勒索信和30号的举报电话肯定就是假的…

另一条举报线索来自于显田,也就是现在的滤水厂至笔架山中间地带的村民,此地距离发现尸体地点直线只有800多米,而这个村当时有非常多的“外来户”、“偷渡客”,其中有3个租户在28、29、30号这几天屋中传出了隐约的女人声音,可他们都是年轻的光棍,不过当时村民并未太在意,以为就是带了“暗娼”…谁知11月初,三个人居然同时不辞而别,而直到警方展开大规模搜索后村民才得知此事(刚开始警方一直围绕着石梨贝、5500呎路碑这两点间排查,尤其把重点放在石梨贝),最重要的是虽然三人并没有汽车,但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工作,偶尔会开着一辆破卡车!

不过很遗憾,那个时候对这些流动人员的管理非常松散,全是用的假名,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谁、来自哪里又去向何方…

马上就要50年了,估计凶手都死光了吧?其实真觉得这件案子一开始警方就失误严重,如果当年就能够引起重视哪怕30号接到线报后可以着重往沙田方向搜寻或许都有可能避免悲剧,甚至发现尸体后转移搜查方向都有可能及时抓住嫌疑人(没有说这三个人究竟是几号离开的,应该就是发现尸体前后两天之间)…

1977年,在中国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发生了一件震惊世界的神秘事件:该县北高乡北高村21岁的青年村民黄延秋,先后三次在夜晚熟睡之时离奇失踪。

第一次是在1977年7月27日(农历6月12日)晚上8、9点钟,黄延秋正在家中睡觉,午夜一点钟左右,不知道什么原因,却出现在了约一千公里外的南京的一个大商店的门前,然后又被两个交通警察样子的神秘人物买票送上开往上海的火车,后来通过救助站与家乡取得了联系,被亲人接了回去……

两个月之后,9月8日(农历七月二十五日),也是在晚上9点钟左右,三伏天很热,黄延秋本来睡在院子里一张小床上,半夜一觉醒来,却出现在约一千二百公里外的上海火车站广场,然后出现两个穿着军装的神秘人物先后指点他乘船、乘车,最后送他进入一个有他邻村亲戚在里面作军官的军营之中……

第三次则最神奇,距离第二次失踪没几天,在9月20日(农历八月初八)夜晚十点钟左右,黄延秋刚从生产队长家的门口出来没走多远,就眩晕倒地,失去知觉。午夜醒来时,却出现在兰州一家旅馆当中,两位自称是山东高登民、高延津的二十几岁的青年人,自称是黄延秋三次失踪事件的安排者。

在这一次,高登民、高延津用了九天的时间,不借助任何飞行器械,先后背负黄延秋从兰州飞往北京,从北京飞往天津,天津飞往哈尔滨,哈尔滨飞往长春,长春飞往沈阳,沈阳飞往福州,从福州飞往南京,南京飞往西安,又从西安飞回首站兰州。他们总是在白天休息,夜晚夜深人静之时才开始飞行。

最后在终点站兰州,他们又将黄延秋以未知的方式送回了河北肥乡县北高村的家里。

黄延秋的三次神秘失踪以及他说的被两个神秘人物,背着他以高于当时列车20-40倍速度飞往9个城市的事件,轰动全中国。这被认为是中国UFO三大悬案之首的神秘事件,北京UFO研究会有文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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