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这种刑法太过严厉,有违天道,故非罪大恶极不得使用,主要是一些有谋反大逆的罪犯。此种刑罚起源于唐以后的五代十国时期,唐代还是以斩首为最重之刑罚,根本没有凌迟一说,到了五代十国,天下大乱,乱世要用重典,为了震慑人民,才把凌迟搬上了历史舞台。
直到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法学大臣沈家本才奏请皇帝废除此刑罚。
宋朝的皇帝开始禁用此刑,直到宋神宗年间,才把凌迟纳入刑罚之行列,不过也没有割多少刀之说,只是砍掉四肢,然后断其咽喉,这在当时已经非常残忍了。
《宋史·刑法志》记载:“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元朝也基本沿用了宋朝这种方法,不过比宋朝更残忍,已不再是简单的断其肢体了,而是开始真正的剐人了,但最多也就一百多刀,人就死了。
到了明朝,由于朱元璋的过于注重刑狱,导致凌迟之刑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其残忍程度也达到了历史之最,以剐人为乐,百姓争相观之,而刑吏则以剐人千刀而不死为荣,皇家也是极力提倡,俨然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人们闻之色变,每日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样的朝代太可怕了。据说太监刘谨,明将袁崇焕都被剐了三千多刀,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到了清代,就又基本回到了宋元时期的状态,没有象明朝那样,过于注重刑罚的残酷,太平天国的石达开等被剐了一百多刀,这应该是最严重的了。明朝纯属变态的朝代,不值得推崇与效仿。
据说清末天津卫的名混混康小八,他被割了三千七百八十四刀,打破崇祯朝郑鄤的三千六百刀,袁崇焕的三千五百四十三刀,更是打破了明代大太监刘瑾的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记录,但康八爷比他们痛快点,他一边受刑,一边骂慈禧,所以割了数刀之后就被钢针刺心而死,一次性变成人蝎子,刘瑾十刀一歇一喝,割了三天,郑鄤和袁崇焕也是挨够了刀数。
还有清嘉靖帝刺杀案凶手成德,原名陈岳,或称成得、成德,原为镶黄旗人,时年四十七岁,刺杀失败后被俘,陈德被判凌迟处死,陈德的两个儿子处绞刑。陈德受刑时,临危不惧,从容自若。《满清野史》对处决陈德的场面进行了详细描写,说陈德临刑前不看刽子手一眼。行刑者先割下耳鼻,再割下双乳,又从左臂呈鱼鳞形一点一点地割下肉来,再割至右臂、后背、前胸,上身的肉全部割完了,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这时他突然张开双目说快点割,但刽子手凶恶地说:“皇上有旨意,让我们慢点割,让你多受点罪。”謀刺皇帝,十恶大罪之首,被割三千刀以上。
还有嘉庆朝,布依族女子王囊仙领导布依族人民于南笼府起义反清,号称皇仙娘娘,失败重伤被俘,处以凌迟,记载也在三千刀以上。
另外太平天国的石达开(不是一百多刀)和陈玉成(三天)也应该在千刀以上。其他被凌迟将领也在五百刀以上。明代在西市凌迟官员很多,清朝在菜市口凌迟的百姓也不少,有人是罪有应得,也有被冤枉的。同治二年,捻军首领张乐行父子妻子杜金婵也是凌迟处死,行刑时张乐行的儿子大哭。张洛行大骂道:“死则死尔!效妇人乎?”。张乐行的妻子杜金蝉被钉在木驴上游街三个时辰,之后对她进行寸磔(凌迟酷刑中最为痛苦的一种),临刑过程中,杜金蝉的惨叫声响彻街巷。而张洛行的行刑时间长达三天,他总共被剐一千多刀,每割一刀都会有人在旁报数并撒上盐水,但张乐行始终没有叫喊求饶,最终头颅也被割以示众,时年五十三岁。
在《成案选编》里,邓州有一名叫田万喜的老汉,六十多岁了,年老心不老,田万喜老伴已经去世多年。他有一个30岁的儿子叫田辰,儿媳姓祁,史料中称为田祁氏。田祁氏长相端正,又很勤快,让田万喜很满意。儿子田辰外出去贩货,家中便只剩下了田万喜和田祁氏两人。田万喜竟然对自己的儿媳动了邪念,企图非礼儿媳妇,情急之下,田祁氏张嘴咬住了田万喜的手,田万喜一怒之下打倒了田祁氏,并撕扯田祁氏的衣服,田祁氏慌忙中拿起了割草的镰刀,失手砍中了田万喜的脖子,田万喜因大出血当场死亡。
虽然街坊邻居一再联保,朝廷也认为她情有可原,但在当时的《大清律例》中,儿媳杀害自己的公公,实属大逆不道之罪。所以,最终刑部决定,将田祁氏判处凌迟处死。
凌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
结论就是清朝时代凌迟的刀数应该不比明朝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