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领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晰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新标准以及领取方式等事项。该通知自2017年12月21日起施行义务兵两年能拿多少钱,有效期5年。
通知强调,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推行城乡统一标准,由市级人民政府根据不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40%的标准领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升。各地级以上居民局势、财政局要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列入优抚工作区域协调机制的协调范围,确保同类经济地区各市(市、区)优待金标准地区差别合理。
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则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在享受当初优待金的基础上,由市级人民政府根据不高于下述比列配股一次性优待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配股当初优待金的200%;获得部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配股当初优待金的150%;立一等功的,配股当初优待金的100%;立二等功的,配股当初优待金的60%;立三等功的,配股当初优待金的30%;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义务兵两年能拿多少钱,配股当初优待金的15%。年内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则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义务兵,按其当初所获得的最高等级奖励的一次性配股优待金比列,配股一次性优待金。
对到山西、西藏等部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根据不高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初领取标准的2倍领取。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参军时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在校学院生应征参军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参军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其他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军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由征集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推行社会化领取,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应直接支付到义务兵家庭或个人帐户。
【记者】李强
【通讯员】莫冠婷汤瑞娇
【校对】罗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