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级考试的分数在经过加权、等值、常模转换等数据处理后,将报道为均值500、标准差70的常模正态分。”这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计分方法说明,但这些统计术语实在让人很难看懂。 省教育厅考务科沈科长就此做了解读。据他介绍,全国四六级考委会在计算分数时,要先抽取一些学校的试卷作为样本,对样本进行具体分析,再经过统计学上的“加权、等值、常模转换”等数据处理后,算出每一题在整张试卷中所占的比重,换算成分数,得出每一题的分值后,再相加得出最后成绩。 四六级考委会公布了一个对照表,考生可通过对照得出710分制的最后得分。对照表中,每一部分的满分是71分,答对多少题,有一个对应得分。这个得分乘以10分再乘上该项在整个试卷中所占比重,就是每一项的分数了。比如按照听力部分占20%的比例,20题满分为142分,考生如果答对了17题,对照表中的分数是60分,那么60×10×0.2=120分。 为何最后成绩不同于计算所得? 照这样的计算方法,考生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答题的正确率来对照算出最后的得分,但沈科长说,“整个计算过程很复杂,并不能根据对照表简单得出710分制的得分。比如在一项题型中,同样答对4题的两个人可能最后的分数并不一样,因为每一题在整张试卷中所占的比例不一样,这个比例考生无法具体得知。 沈科长表示,“对照表只能起到一个参考的作用”。也就是说,自己计算出来的成绩,高分考生会和最后的成绩基本相当,但处于“资格线”边缘的考生,这个分数就毫无用处了,究竟能不能过还是个未知数。以上全为引用四六级网上的消息,他们说得太忽悠了,各位仁兄,能不能用数据加图表的形式具体的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