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6日至9月17日举行。
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标准倒逼高质量。
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展示在“桌贴”处以便查验。
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用品(含数字显示计时器)及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
4、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出场。
5、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徐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6、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纸),损毁、污皱,不予更换;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写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7、严禁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以及将试题、答案抄写在准考证上带出考场。(有的考场允许,但是要先征得监考老师的同意。)
8、考前准备好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不得在考场内借用他人用品,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因削铅笔影响他人考试。卷四答题,须用0.5mn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蓝色笔或圆珠笔)。
9、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将卷、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取、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