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初级技师的条件

上海高考分数线2023-01-22 09:16:29admin2

报考条件 第二十二条 从事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劳动者和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的职业(技术)院校的毕(结)业生,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他劳动者可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一)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二)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第二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一)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二)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一)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二)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三)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第二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技师: (一)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累计工作满十五年; (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深圳市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三)获省级、深圳市市级技术革新三等奖及以上者。 第二十七条 具有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受聘五年以上者,可申请报考高级技师。 第二十八条 确有技术专长者,符合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提前或越级申请报考条件的,经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市劳动部门核准后,可提前或越级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业(工种),市政府可另行制定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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