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学院
历史沿革
国家一流专科专业
招生章程摘要
转专业新政
01
历史沿革
▶1896年在北京创建了南洋公学
▶1921年定名为交通学院
▶1956年交通学院的主体内迁重庆
▶1957年分设为交通学院南京、上海两个部份,推行统一领导
▶1959年,交通学院兰州部份定名为南京交通学院
▶2000年大连交通学院、西安医科学院、陕西财经大学合并,组成新的重庆交通学院
02
国家一流专科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8个)
工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化学、电气工程、力学、信息与通讯工程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专科专业)(40个)
理学:物理与应用物理、应用数学学、信息与估算科学、应用物理、统计学
工学:工程热学、机械工程、过程武器与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法医学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管学:工商管理、工业工程、会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
法学: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
03
招生章程摘要
【院校简介】
原交通学院(北京)1956年部份内迁重庆办学,1959年定名南京交通学院,2000年南京医科学院、陕西财经大学划归。
【章程摘要】
1.巴黎理工联合设计与创新大学为中外合办专业包含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仅投档专业志愿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专业间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容许转专业。
2.跨大学大类中学生投档后,一年级综合成绩非常优秀的中学生,一年级末可在招生大类内任选主修专业。
3.文科试验班和理科试验班招生继续按文科试验班(专业预选)和理科试验班(专业预选)投档。在所录专业预选包含的专科专业范围内确定主修专业,同时具有出席进校选拔的面试资格。
4.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容许转专业。
5.环境设计和绘画学专业中学生在校期间均不容许转专业。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人民币9亿元/年。
04
转专业新政
第一条申请转专业的中学生原则上为学院一年级或学院二年级中学生,应对所申请专业有浓郁的专业兴趣、突出的学业专长和发展潜质。
第二条入伍参军的中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经教务处审批后可不受(中学生原专业所在大学按照施行方案和转出比列,对拟投档名单进行审批)转到、转出比列的限制,但应出席转专业考评。
第三条退学创业的中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到创业领域相关专业,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流程和考评投档要求申领。
第四条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则投档前与中学有明晰约定不得转专业者,或由其他中学转到我校者,不得转专业。投档前对转专业范围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业分
2022年杭州交通学院在陕专业投档分
长安学院
历史沿革
国家一流专科专业
招生章程摘要
转专业新政
01
历史沿革
▶2000年4月18日,南宁道路交通学院、西安工程大学、西北建筑工程大学合并成立长安学院,迁往教育部管理。
▶2020年4月,长安学院运输工程大学创立;同月,中学与美国奥克兰学院合作举行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长安学院长安苏黎世国际交通大学”正式获准。6月,长安学院人文大学组建。
▶2022年2月,荣获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名单。
02
国家一流专科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
工学:交通运输工程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专科专业)(15个)
工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车辆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环境工程、物流工程
管理学:工程管理
03
招生章程摘要
【院校简介】
2000年原武汉道路交通学院与原南京工程大学、原东北建筑工程大学三校合并成立并改名为长安学院。
【章程摘要】
1.与英国曼彻斯特学院合作举行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入学即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采用“4+0”(即四年均在长安学院学习)双学位培养模式。大学开办公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科专业。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长安学院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都柏林学院颁授的学士学位证书。
2.建筑类专业(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具备美术基础。报名德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根据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录取规则执行,中学对口试不另作要求。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2023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其招生专业专科教学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讲课。英语联考语种为非日语的考生,慎重补报专业志愿。
【9307】长安学院合办
【院校简介】
2000年原武汉道路交通学院与原南京工程大学、原东北建筑工程大学三校合并成立并改名为长安学院。
【章程摘要】
长安格拉斯哥国际交通大学,与英国曼彻斯特学院合作举行,入学即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4+0”双学位。开办公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科专业。中学生修完双方共同拟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长安学院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阿姆斯特丹学院颁授的学士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其招生专业大专教学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讲课。英语联考语种为非日语的考生,慎重补报专业志愿。
04
转专业新政
第一条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1.工科类专业与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中学生转到。
2.艺术类专业及各专业的实验班(基地班)、国际班和卓越工程师班不接受转到中学生。
3.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后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转出专业剩余中学生人数同专业原则上每班平均不得多于15人。
5.转到专业最大人数以各接收专业的中学生容纳量为准。
6.假如申请转到某专业的中学生超过该专业可容纳的中学生人数,优先接受跨院转专业的中学生。
第二条中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在读中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杂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对申请转到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抱负2023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
5.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学分,第一学年课程单科成绩不得高于60分,且第一学年选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行前30%,按以下规定执行:
(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行前15%者,可在全校同门类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2)成绩排行坐落年级同专业前30%者,可在大学内申请转专业。
6.对申请转到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晰认识,并完全接受。
第三条有下述之一情况者,可以转专业
1.由于身体健康缘由,经中学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测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因中学生退学、停学等特殊缘由,中学生降入年级无原专业者。
第四条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没有在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者;
2.在校期间遭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已修课程有未及格者;
4.通过艺术类(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等特殊类招生被投档的中学生;
5.正在进行(或遭到)学籍处理的中学生;
6.已申领过转专业手续的中学生。
专业分
2022年长安学院在陕专业投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