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将整理中南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请考生及时关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学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学院章程》,结合中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为中南学院(英语名称为South,英语简写为CSU),是教育部直属全省重点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长荆州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邮编为。
中南学院南安普顿国际大学(简称“邓迪国际大学”,以下同)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南学院与美国普利茅斯学院合作共建,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三条中学专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投档、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拉萨班、内地山西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香港小学文凭考试中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统考”学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中学生、邓迪国际大学招生等。
第四条我校大专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中南大学专科结业证书;符合中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授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利兹国际大学专科生在中南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达到分校结业要求的,颁授中南大学专科结业证书;符合中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中南学院学士学位和纽卡斯尔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条中学根据教育部颁行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施行院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判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中学创立大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中学招生工作,制订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专科招生监察办公室。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新政,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专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招生监管,对中学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七条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2023中南大学形势与政策考试,在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校区结合国家新政导向,依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市(区、市)生源数目、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正等诱因,拟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中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调节各市(区、市)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投档问题。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条中学按照各市(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提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各市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提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各市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中学提档时承认各市(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省性中考新政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根据中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新政性加分诱因。所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中学录取要求的考生数目超过公布的计划数时,按照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投档,未投档考生给以退档。
第十三条中学根据进档考生的中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投档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根据有新政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学在内蒙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规则。
第十四条对于生源地为中考综合变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选考课目必须符合中学公布的专业选考课目要求。
第十五条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中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投档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中学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列限制;英语类保送生限招英语语种为英文的考生,其他招生类别不限制考生应试英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文为公共英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中学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投档、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小学文凭考试中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邓迪国际大学等招生类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投档。
第十九条复检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中学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根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中学根据国家规定,遵守属地原则,按照浙江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按揭、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举措根据教育部、湖南省和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中南学院招生在线网址:,咨询电话:-2023中南大学形势与政策考试,电子信箱:,监察举报受理电话:-。
第二十四条中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补习、应试培训,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中南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投档、招生宣传、考前补习、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中考招生新政调整,中学将制订相应招生新政,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中南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