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中考志愿填报日期?

中考资讯2021-05-11 06:32:10admin2

新疆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中考)确定于6月24、25、26日进行。和往年相比,今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录取呈现三大变化:和高考接轨,全面推行平行志愿;取消保送生,推荐生比例提至50%;“落选”考生可二次填报志愿。

今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中招录取全面推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取消保送生,推荐生占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的比例,由去年的20%提高到50%,其享受中考录取总成绩加分由去年的20分提高至30分;对志愿落空的考生实行“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两个批次十个志愿

今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试后估分填报志愿。和去年传统志愿的两个批次八个志愿相比,今年推行的平行志愿分两个批次十个志愿。

新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具有新疆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均可自愿填报两个批次共十个志愿。

其中,第一批次可填报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五所学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五个平行志愿:计划内三个平行志愿、计划外两个平行志愿。五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及计划内、计划外志愿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平行志愿。其中计划内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三个,计划外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两个。具有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在一批次第一志愿计划内享受推荐生政策加分。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一批次以外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五个平行志愿:计划内三个平行志愿,计划外两个平行志愿。五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及计划内、计划外平行志愿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平行志愿。其中计划内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三个,计划外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两个,而且必须至少填报一个平行志愿。

对于非新疆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但取得三年(含三年)以上疆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新疆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新疆实验中学、新疆乌鲁木齐市二十中、新疆乌鲁木齐市二十三中、101中学共五所学校计划内志愿,以及所有一批次学校计划外和二批次计划内、外共十个录取志愿。

未取得疆内三年(含三年)以上常住户口的考生(包括疆外户口),只能填报普通高中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所有学校计划外共四个志愿。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和往年的传统志愿“志愿优先”不同,今年高中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第一批次录取程序先确定投档顺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录取成绩(即考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先后顺序。若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三个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顺序。第一,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第二,语文、数学、英语(汉语)三科成绩总分;第三,体育成绩。

投档录取时,按已经排定的投档先后顺序,逐个对每名考生进行投档;对每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每名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从志愿一学校到志愿五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就不再继续投档。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的考生的投档分数,为该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

对于符合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进入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程序。第二批次投档录取时,投档先后顺序的确定及投档录取办法与一批次相同。

“落选”考生:可二次填报志愿

往年,对于达到全市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标准,但计划内外志愿全部落空的考生来说,只能按照新疆乌鲁木齐市教育部门的调配到未录满的学校就读,今年,这种方式将被“改良”,被“撞”下来的考生有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据介绍,达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标准,但普通高中计划内、外志愿均落选的考生,新疆乌鲁木齐市招生部门将公布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原毕业学校再次组织志愿填报,由新疆乌鲁木齐市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择优录取;若仍然落选的考生,新疆乌鲁木齐市招生部门根据考生毕业学校的位置就近或相对就近统一按计划内分配至未录满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取消保送:推荐生比例提至50%

去年,保送生、推荐生名额占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50%,其中保送生占30%,推荐生占20%。今年,保送生、推荐生制度有所调整,取消保送生,只保留推荐生,占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的50%,其享受中考录取总成绩加分也由去年的20分提高至30分。

新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剑介绍,推荐生的招生实行分配指标、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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