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二、体检的主要程序: 各县市区招生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 → 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 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 → 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 → 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 → 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