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急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条件由急聘单位按照行业特征和单位实际制订,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急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考、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形式进行。
报考地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急聘”专栏。
报考时间:2019年9月21日0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1日09:00-9月24日12:00。
交费时间:2019年9月21日09:00-9月24日16:00。
报考过程中遇见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考入口处说明和报考系统登陆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1、网上报考: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考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有关护照、材料电子版相片,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考系统时间为准)内递交。所需上传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急聘条件或初审结果有疑惑的,可拨通急聘单位电话咨询(见附件1)。因信息递交不及时、不全面、不确切而造成未通过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市民身分证信息报考,报考与考试使用身分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审核前可更改报考信息,后一次手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考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在报考时间内,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依照情况更改建立信息后继续补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时间截至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至2小时前(即9月24日10:00前)再度上传更改建立后的原岗位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任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急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考信息,搅乱报考秩序或伪造变造护照、证明(其他材料)侵吞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笔试等有关信息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及各区县相关网站(网址详见附件8)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因为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是依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材料翻印件进行初步初审。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根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急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考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按照应聘人员递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审核不通过并说明缘由,其中递交材料不全的应标明缺位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急聘单位应存留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交费: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除应聘免面试的岗位和符合享受免面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交面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应聘免面试的岗位和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10月15日起登录报考网站复印面试准考证。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苦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面试考务费。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16:00前将免面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面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电邮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交费,通过认定人员报考交费截至后统一进行免交费处理。
4、取消、核减与调剂计划:报考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列的岗位,根据开考比列相应调减急聘计划或取消急聘岗位。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列的定向急聘岗位,“备注”中有调剂说明的(由各区县负责解释),取消或调减的计划可调剂使用。调入计划后,调入岗位仍需符合开考比列要求,否则不予调剂。取消、核减与调剂结果一并在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急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钱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A5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考评有关要求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自行确定、另行通知。其他类别岗位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面试
1、综合类面试:
综合类面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下午9:00—11:30。
综合类面试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面试:
卫生类面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下午9:00—11:00。
卫生类面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份,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份按医疗、药学、检验、护理四类分别。
3、教育类面试:
教育类面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下午9:00—11:00。
教育类面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份,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4、有关要求: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急聘主管机关依照岗位急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结束后,对须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和免面试的岗位网上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各岗位的急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调剂后为准),根据规定的入选比列确定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入选比列通常以附件1“面试比列”为准,其中除C2类岗位外,计划急聘10-13人的,入选人员定为28人。不满规定入选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急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面试后,步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递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串整个急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觉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造假等问题的淄博事业单位招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步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笔试资格,因而导致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入闱。
(三)笔试
A类岗位笔试由市和区县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B类、C类、E类岗位笔试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岗位特征淄博事业单位招聘,分别采用结构化笔试、专业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进行。具体笔试形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笔试公告。
笔试考官通常由7人组成,聘请外省考官。
假如同一急聘岗位笔试人员由于人数较多在多个考核组或场次进行笔试,则笔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笔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交费形式及时间见笔试公告。
(四)总成绩估算与排行
面试和笔试等考试形式均采用百分制估算成绩,成绩均估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结束后,A1类、A2类、B1类、B2类、B3类、B5类、C1类、C2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列,估算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列,加档案考评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评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4类、B0类、E类岗位以笔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就像一个急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面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行次序,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六、考察和复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行次序,按1:1.5的比列,确定步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列进行。因考察复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递交同意应聘证明或开除证明材料等缘由导致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步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行次序依次等额入闱。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入闱。
考察工作按照急聘岗位的要求,由急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急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确切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初审备案。
复检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在市级以上综合性诊所统一组织施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当。复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出席复检的,视为弃权。复检时,对于早已受孕的应聘人员,可延后进行胸透等检测项目。
复查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律、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复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天复查;对边沿性肾脏响声、病理智心电图、病理智响声、频发冠心病(心电图否认)等项目达不到复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查。考生对非当天、非当场复查的复检项目结果有疑惑时,可以在接到复检推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复检施行机关递交复查申请,复检施行机关将尽早安排考生体检”。对按规定须要复查的,不在支原体检诊所进行,体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急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行次序依次选择具体急聘单位。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届满,对没有问题或则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急聘主管机关领取《事业单位急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急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署聘用协议,确立人事关系。急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订立协议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推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协议年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协议等即将手续和公积金交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通常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通常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届满合格的原则上根据急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高级专技岗位人员根据专技十级岗位聘用、高级专技岗位人员根据专技七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推行人员控制总数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含院校、幼儿园、公立诊所、部分科研院所,具体为附件1“是否编制管理”栏填写“控制总数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人员控制总数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急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补习用书,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补习班。急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8。
应聘人员假如觉得急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则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急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步入笔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有效,因本人缘由错过急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急聘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急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觉违纪违法行为,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急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急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新乡县委组织部和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1:急聘岗位一览表(综合类).xls
附件1-2:急聘岗位一览表(卫生类).xls
附件1-3:急聘岗位一览表(教育类).xls
附件2:应聘须知.doc
附件3:专业大类目录.xls
附件4:我省中级职高及技师大学名单.doc
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样式).doc
附件6:社区(村)校长岗位报考表.doc
附件7: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8: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附件详见:
中共新乡县委组织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