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投档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教育部、重庆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大会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元化的考察形式技巧,积极探求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新政透明、程序公平、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养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能力考评和综合素养考评都要有量化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意识,优化考生服务,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分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组织举办复试投档各项工作。
(二)中学复试工作小组由分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党委保卫部、党委中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管理处、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和研究生院组成,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的公正、公正、公开。
(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高考生提出的指责和申述。
(四)复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依据实际情况组成,负责施行复试考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比列
各专业复试比列通常不高于120%。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列适当提升。
四、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投档阶段第二号公告—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复试费
校区按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具体复试费及交费方法详见《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下文简称《复试须知》)。
六、复试形式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西北政法学院永川分校。
七、复试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26日
复试专业:专业学位类,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翻译硕士(英文笔译)、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二)第二批次
复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2日
复试专业:学术学位类,含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侦查学、医事法学、人权法学、监察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国家安全学。
注意:因考生本人缘由无法如期出席复试者2023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录取分数线,视为手动舍弃复试。
八、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分证等相关护照2023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录取分数线,随时备查。
校区将对考生的市民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复试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面试
1.专业课考评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
考试课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学科(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考评专业课的考试课目。
2.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考取学科要求的专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考试课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学科(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课目栏目中的考试课目。
3.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评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生专业知识把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谈吐礼仪和抒发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2.笔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评,小组成员对考生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个考生的笔试时间通常不多于20分钟。笔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给出分数,之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外粤语据说测试
外粤语据说测试原则上由复试小组组织施行,成绩记入笔试成绩。
对于复试小组不能自行组织施行的小语种据说测试,可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调英语大学班主任给以协助。
(四)审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审计学》考核由学科组织施行;会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会计学》考核由学科组织施行。
十、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
中学通过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投档考生档案、现实表现,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评。
十一、复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学术学位类的复试总成绩是指专业课考评与笔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评150分、面试150分。
(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
1.专业学位(不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是指笔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评和笔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评100分、面试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评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十二、考试总成绩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估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估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三)接收调剂专业的考试总成绩估算公式详见《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十三、录取原则
(一)依照我校招生计划、复试投档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
(二)拟投档名单按照考生出席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分组投档,拟投档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和中学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投档。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名大学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大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四)不予投档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投档。
2.未出席复试者,不予投档。
3.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4.笔试成绩高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5.专业课考评(不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高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6.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高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7.同等学力加试课目成绩高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8.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十四、体检
拟投档考生应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复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诊所进行体格检测,复检费用自理。复检报告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接收调剂
(一)接收调剂专业
全日制: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保险硕士、翻译硕士-英文笔译;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法律(法学)国际私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法律(非法学)国际私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法律(非法学)国际仲裁方向;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二)接收调剂要求
中学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专业专业目录、政策要求及程序详见《西南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考生登陆调剂系统报考,无需递交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
十六、初试加分新政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新政。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步入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指定形式递交到我校,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无误后给以加分。
十七、复议程序
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本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方式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确有问题的,经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后,由相关专业对其组织第二次复试,其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十八、严肃考风考纪
中学严肃取缔违法、违纪、违法行为。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份。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循中学考场规则及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本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考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别人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则其他帮助行为;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转让或则提供考试的试卷、答案的行为;取代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考试的行为都违犯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在入学后3个月内,中学根据《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信息公示
(一)我校复试投档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投档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投档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电邮、短信等形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漏等诱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