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投档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江苏省招录办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严肃考风考纪。
(二)坚持按需招生、择优投档原则。加强复试考评,着力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三)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治各项举措,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置于第一位。
二、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按照疫情防治工作须要,确定我院去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路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笔试系统”。面试课目统一调整为网路实时问答方式。复试前大学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演习,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北京音乐大学研究生部网站()。
(二)考试课目
1.专业复试
2.英文笔试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67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204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人。
(四)时间安排
复试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及时关注北京音乐大学研究生部网站。
四、材料递交要求
步入复试考生请依照《沈阳音乐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课目考试要求》,于2021年3月28近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
(一)论文或作品
学术学位及部份专业学位方向须递交本人完成的论文(封面见附件1)或作品,命名方法为:报名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论文/作品(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张三_论文或002编曲系_编曲张三_作品)。
(二)乐曲单
专业学位相关方向须递交研究生复试乐曲单(见附件2),命名方法为: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复试评分单(例:003器乐话剧系_器乐演唱张三_复试乐曲单)。
(三)证明材料
非应届生须递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分护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专科结业生须递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分护照、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合并为1个PDF文件2023 沈阳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命名方法为:报名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证明材料(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张三_证明材料)。
五、成绩估算规则
(一)复试成绩核算方式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作词、视唱练耳、电子音乐编曲、舞蹈编导、歌曲作法研究、编曲制做研究、乐器工艺、音乐医治、音乐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试卷问答成绩×50%+笔试成绩×50%(所有主考核分除去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专业学位中各演出相关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所有主考核分除去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专业学位中各教学法研究方向(吉他教学法、声乐教学法、钢琴伴奏教学)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试卷问答成绩×40%+笔试成绩×60%(所有主考核分除去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英文笔试(满分100分)。
(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文笔试成绩×5%。
六、录取
(一)专业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英文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考取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目均为面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二)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占总成绩权重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三)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根据计划由高至低依序投档。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2023 沈阳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未完成计划的研究方向,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剩余计划调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
(四)大学将按照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并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大学将依照《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疫情防治工作及突发风波处理
严格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对于疫情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执行《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沈阳音乐大学2021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做好复试投档过程中的疫情防治工作。所有出席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内有发热病症的不得出席复试工作;旅居国外外高风险地区返沈人员不得出席复试工作。
构建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理能力,根据《沈阳音乐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风波应急处理办法》规范处理考试突发风波。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背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正、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沈阳音乐大学关于违背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沈音院字〔2016〕12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