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资格初审材料
根据国家复试相关要求,为确保复试考评科学有效、公平公平,加大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通过专用系统的“人脸辨识”功能比对现场图象、“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防止复试代考。通过研招网后台查询相关部门反馈的各种加分项目及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并在复试前强化资格复核。
请考生打算以下材料:
1.市民身分证;
2.初试准考证;
3.中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
7.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东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班主任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班主任志愿者”“选聘院校结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中学应届结业生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9.退役学院生士兵须打算《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长春中医药学院报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评表》(详见附件1);
11.《长春中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12.同意全一年制两年学习时间证明(定向生提供,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按次序打算原件和打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打印件上交。同时需将上述材料按次序清晰扫描合成1个PDF电子文档,于4月4日晚上12:00前发送至邮箱:,文件夹命名为“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
对于未按量按要求递交材料出席复试资格初审或复试的考生,视为舍弃复试资格。对于递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造假者,一经发觉中学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投档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诚信复试
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的相关复试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2023 长春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组织作弊的行为;为别人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则其他帮助的行为;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转让或则提供考试的试卷、答案的行为;取代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考试的行为都将违犯民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根据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投档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确保递交材料真实,诚信出席复试。
(七)复试考评
1.复试考评的组织工作
各招生单位制订本单位(大学)的复试工作办法,细化复试工作流程、办法中应含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复试人员(含专家、秘书、纪检专员)信息及联系方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各单位的复试办法须起码提早1天报研究生院初审批准。未经初审批准的,复试结果无效。
(1)规范复试工作流程。复试环节应构建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考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复试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大对复试专家的选聘和有关招生纪律的培训,加强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研究生院会同中学纪检监察部门随机督察、抽查现场复试环节,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
(2)学科笔试小组专家成立。各学科按照上线考生人数和考生所报研究方向情况,组成5~7人的专业复试专家组,指定其中1人为主任,负责本学科各研究方向考生的复试工作,另设英语班主任1人、秘书1人。各大学要安排纪检专员1人负责本大学复试的纪律监督督察工作。
笔试组专家的选拔应为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导师,囊括不同大学、医院、研究机构的学科,在笔试专家组组成上要充分考虑参与笔试专家的囊括面。本学科导师不足5人的,应在相仿学科、专业中遴选。与本学科、专业考生有旁系亲属关系的成员须回避。
2.复试考评内容及要求
各学科的复试考评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评并重,科学设计考查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综合面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提升选拔质量。要构建完善有效机制,在初试考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考生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要重视考生一贯表现,根据专科相关教育标准,对既往学业成绩认真评价,同时加强对考生潜在能力素养的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过程中要了解考生在面试中了解不到的内容,着重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养、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心态,选出人才、选准人才、选好人才。
(2)专业型硕士复试考评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评并重,科学设计考查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综合笔试、实践操作等方法,进一步强化对考生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
(3)笔试采用按项赋分、分别统计、综合评价、定量排序的方式进行。
(4)笔试内容参照《长春中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中的具体要求,每个考生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多于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分钟,专业笔试14分钟,英语水平测试3分钟)。
(5)同一学科、专业的各笔试组的笔试形式、时间、试题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6)笔试全过程要录音录象,复试小组秘书还应进行详尽的现场记录,笔试结束后,录音录象上交研究生院,现场记录留学院五年,妥存备查。
3.考评成绩估算办法
复试考评包含英语水平测试和学科组笔试。英语水平测试10分,主要考察考生听力和口语能力;学科组笔试9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
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学科组笔试成绩
学科组笔试成绩估算办法。同一学科(专业)组因复试考生多而采取两组及以上笔试组同时进行时,该学科(专业)组考生笔试成绩采取加权系数的估算办法。具体估算办法为:以同一学科专业各考场为单位,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给每个考生评分,先估算出各组的平均成绩(A1、A2、A3......An),再估算所有组的总平均成绩(R)。将总平均成绩(R)乘以各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各组的加权系数(X)。该专业所有考生的最终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本组的加权系数。加权系数取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学科组笔试成绩54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学科组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复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加试课目要求。根据要求,对符合出席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加试不多于两门与报名专业相关的专科主干课程课目,加试课目不得与初试课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依照大专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
(2)加试方式为面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不多于1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记入考生总成绩,未达60分者,取消投档资格。
(八)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重视对考生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评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别意见为主,并辅以笔试。要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背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遭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出席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加强核查力度。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2023 长春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九)复试费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复试考生需缴付复试费180元,所有出席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付复试费用,复试费收取后一律不代办退钱,未交费者不得出席复试,交费形式另行通知。
(十)复检
投档考生入学后须出席校(院)统一组织的复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校诊所负责,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心理测试
在复试前由中学组织每一位出席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通过网路进行测试。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长春中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初试成绩达国家A区基本线。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同或相仿。
4.考取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新政调剂到其他专业,考取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原则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高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课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聘步入复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调剂约请比列不高于1:1.2。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所有符合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应符合接受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数相同)进行调剂。
5.我校“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
6.对于已步入一志愿复试范围却不出席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接受其调剂申请,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当。
(三)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每个考生通常不多于20分钟,调剂复试考评内容与要求同一志愿考生。
(四)调剂程序
1.调剂时间。网路开通时间约2023年4月10日。
2.调剂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调剂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由中学按调剂约请比列网上约请,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出席复试,通过复试并拟投档到相应的学科专业。
4.未在网下调剂系统中补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五)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各专业招生完成情况和申请调剂生源的实际情况,可适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保证完成中学整体年度招生计划。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法
总成绩(拟投档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总成绩(拟投档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二)总成绩排行形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行。根据复试后总成绩按学科专业(方向)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复试成绩相同者,按学科笔试成绩进行排序。
(三)拟投档名单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投档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入闱投档调剂考生。
2.根据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投档名单。
六、信息公开
中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成都中医药学院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我校复试投档工作方案、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出席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投档名单公示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份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投档。同时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信地址,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述渠道畅通,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