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附以往艺术类投档分数线)

招生资讯2023-07-14 13:08:53佚名

武夷大学2023年普通中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武夷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校名为武夷大学(国标代码:10397),是教育部批准筹建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办学层次为专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专业学制三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校区位于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办学地址:广东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施行招生“阳光工程”,遵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四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中学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六条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新政、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依据中学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当初招生计划,并通过相关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2023年中学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我校如有面向广东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省、县、区)户籍且在赣州市所辖各市级高招办报考出席中考的考生。志愿补报高校代码详见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编撰的招生计划指南(考生补报志愿指南)。

第九条中学按照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招生要求

武夷学院2021录取_武夷学院高考分数线_2023 武夷学院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学校对考生复检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中学对于中学生的英语语种要求除英语类专业要求法语语种外,其他专业英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中学只以英文作为基础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对报名英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出席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试且成绩合格,中考语文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试题满分为150分)。为了能顺利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考取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第十三条中学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投档比列要求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中学面向中考综合变革省份招生根据相关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投档原则

第十五条中学遵循教育部要求,推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施行招生投档工作。

第十六条校区按照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列。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招生批次,调档比列控制在中学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推行梯度志愿录取的招生批次,调档比列控制在中学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七条中学执行生源所在地市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料新政。

第十八条学校对除师范类外的其他普通类专业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规则,即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师范类专业录取时,推行“专业清”的投档规则,即根据考生报名的专业志愿先后形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另根据宁夏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中学在内蒙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

第十九条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中学将综合考虑考生中学阶段综合素养、单科成绩及特长等诱因,择优投档考生。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实施中考综合变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份:按各市平行志愿录取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养评价情况。排序投档时,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高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中学将按照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我校同一专业组内仍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其他省份:参考单科成绩时,文史类以英语、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以物理、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次序排序。排序投档时,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高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中学将按照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仍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对专业联考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联考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艺术类考生专业调配条例如下:

1、面向江苏省内:依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武夷学院高考分数线_2023 武夷学院录取分数线_武夷学院2021录取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料分)×6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2.5×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料分)×4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2.5×60%。

2、面向江苏省外:采用“专业清”的专业投档原则。以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根据,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为专业成绩、编导类为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料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6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省级专业联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料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40%+考生市级专业联考成绩÷省级专业联考成绩满分×750×60%;

对于推行“平行志愿”投档形式的省份,以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录取使用的考生专业文考综合成绩为根据;若市级招生部门录取成绩仅为考生专业成绩或则文化成绩2023 武夷学院录取分数线,则以上述公式估算的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根据调配专业。

第二十一条中学依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拟定的有关新政招收少数民族预科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中学生升入专科学习,专业调配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中学在投档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投档者寄发由市长签发加盖中学私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方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入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投档结果及投档通知书的寄发状态。

第六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三条依据《武夷大学中学生管理施行条例》(2022年修订)(武院学〔2022〕239号),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投档条件或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为充分尊重中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只要符合中学转专业规定,中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武夷大学中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武院学〔2022〕237号)。对于分专业方向进行教学的专业,被投档考生报到入学并学习一定阶段后,按照自身的意愿及学习成绩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第二十五条根据教学计划正常安排,“4+0”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中学生不须要赴台湾学习。

第二十六条依据《武夷大学中学生管理施行条例》(2022年修订)(武院学〔2022〕239号),在中学规定期限内,中学生(含闽台合作项目中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并达到结业要求,颁授武夷大学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结业专科生符合中学学位细则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中学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杂费按照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类专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通常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91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400元。按照闽价费〔2011〕312号文件精神,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文理类专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专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市级招生部门编撰的考生补报志愿指南。杂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学生注册交费后因故中止学业的,退钱标准按照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实际入住寝室条件每人800~1400元/学年的标准缴纳中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捐助奖励新政

第二十九条中学构建了建立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捐助体系。

1、绿色通道为着力保证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入学,中学构建“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中学先为其代办入学手续,之后再依据查证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新政采取相应办法给以捐助。

2、奖学赵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中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奖学金(100—2000元/人(团体))、学科大赛奖学金(200—50000元/人(团体))。

3、国家助学按揭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入学前,可凭投档通知书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专科中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按揭额度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按揭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杂费和住宿费,超出部份可用于填补日常生活费。申请国家助学按揭中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省的好习惯2023 武夷学院录取分数线,努力向学、学因而用,提高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4、国家助学金为捐助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中央、省、设区市财政和中学共同出资筹建国家助学金。捐助标准为:贫困生4500元/人/年,贫苦生28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学设有武夷大学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大学星空助学金、武夷大学玖隆助学金、武夷大学“光明关怀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病症救治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6、学费免除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中学生,可以向中学申请杂费免除。

7、师范专业补助师范专业补助标准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8、临时困难补贴中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诱因引起生活非常困难的,可以向中学申请临时困难补贴。

9、特困新生入学捐助项目贫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车费补贴、生活启动金等入学捐助项目。

10、勤工助学中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就业扶贫与服务基层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结业生可申请就业经济支助,符合基层就业、志愿服务项目新政的结业生可向中学申请奖励。

第九章招生咨询与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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