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建委高〔2008〕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的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范围:建设完成或已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2、申报材料: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师专区”下载)
3、申报形式:2008年6月21近日各单位统一将加盖院系私章的纸质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科(宝山行政楼205室,宝山行政楼203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表格发送至或联系电话:(宝山),转2426(宝山)。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申报!
教务处
2008年6月5日
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沪建委高〔2008〕32号
各大专高等中学,广州旅游高等本科校区、上海医疗器械高等本科校区、上海出版彩印高等本科校区、上海电视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院校重点课程建设,积极培植精品课程,提升教学质量,依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中学市建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沪建委高〔2005〕3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的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院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本校已开办的专科课程(北京旅游高专、上海医疗高专、上海出版高专、上海电视学院除外),通常要求在本校连续开办3年以上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特色课程,并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建设期通常为2年,经批准立项的各建设项目应在2010年6月末前完成项目初验。市建委委属院校各重点课程项目由北京市财政常常性教育经费一次性拨款,每门课程通常为3至5亿元,由中学统一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非市建委委属院校其项目资金由项目所在院校筹措解决。
三、市属院校根据额度申报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具体额度详见附件1。部属“985”高校每校申报额度不超过20项,部属“211”高校每校申报额度不超过12项。
四、申报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须递交以下材料:
1.中学申请文件(重点阐述中学重点课程建设情况及申报市重点课程的名称和排序情况)。
2.填写《2008年度市建委校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二份,纸张尺寸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
3.填写《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汇总表一份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并递交EXCEL电子文档。
五、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申报的截至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请各校将申报材料于截至日之前集中送到我委高教处(大沽路100号3306室);联系人:杨丽锦,傅建勤;联系电话:,;E-mail:。
在各院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其中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将批准立项建设。希望各院校高度注重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加大课程建设管理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努力提升中学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附件:1.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额度
2.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3.2008年度市建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